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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关于印发《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来源:甘肃省住建厅-厅发文件

甘建金〔2024116


各市(州)、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现将《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印发你们,请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解读宣传工作。

附件:《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20244月26


附件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4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甘肃矿区)。从业人员1568人,其中,在编931人,非在编637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5283,净增单位2970家;新开户职工17.58万人,净增职工4.04万人;实缴单位41199家,实缴职工210.9万人,缴存额424.1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77%、1.95%、12.53%。2023末,缴存总额3730.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83%;缴存余额1467.81亿元,同比增长4.92%。

1  2023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地区

实缴单位

(万个)

实缴职工

(万人)

缴存额

(亿元)

累计缴存总额

(亿元)

缴存余额(亿元)

甘肃省

4.12

210.90

424.17

3730.44

1467.81

兰州

1.45

74.83

157.57

1491.28

494.37

武威

0.19

9.72

19.14

160.74

69.35

张掖

0.23

8.03

15.57

139.53

62.65

庆阳

0.28

13.07

22.36

181.79

88.40

定西

0.21

12.37

22.11

181.80

81.91

陇南

0.25

11.41

21.63

163.82

86.46

临夏

0.19

10.09

19.48

138.89

63.13

甘南

0.16

6.44

17.77

134.93

49.06

天水

0.24

16.17

29.89

236.84

99.82

嘉峪关

0.06

6.24

15.41

129.97

46.81

金昌

0.10

7.00

15.23

154.60

62.86

白银

0.17

12.85

20.57

195.96

83.18

平凉

0.22

12.37

24.42

214.77

104.19

酒泉

0.36

10.32

23.01

205.52

75.62

(二)提取2023年,137.2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55.38亿元,同比增长46.6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3.78%,比上年增加19.5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262.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63%

2  2023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地区

提取额

(亿元)

提取率

%)

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

累计提取总额(亿元)

甘肃省

355.38

83.78

247.42

107.95

2262.64

兰州

150.26

95.36

102.70

47.55

996.91

武威

13.05

68.16

8.45

4.59

91.39

张掖

11.24

72.21

7.51

3.73

76.88

庆阳

17.17

76.79

12.01

5.16

93.38

定西

19.64

88.82

14.91

4.73

99.89

陇南

17.17

79.37

12.12

5.05

77.36

临夏

16.28

83.57

12.82

3.46

75.75

甘南

13.73

77.25

11.64

2.09

85.88

天水

21.68

72.53

15.61

6.07

137.02

嘉峪关

11.40

74.00

8.08

3.32

83.16

金昌

11.71

76.89

6.84

4.87

91.75

白银

15.44

75.08

9.15

6.29

112.78

平凉

20.74

84.94

14.65

6.09

110.59

酒泉

15.87

68.95

10.92

4.95

129.9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9万笔223.25亿元,同比增长52.74%、64.4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0.41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7.28万笔2234.61亿元,贷款余额1004.0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64%、11.10%、6.6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8.4%,比上年末增加1.13个百分点。

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12.4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4.56%,比上年末增加0.0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5.25亿元。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671329.17亿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47.56亿元,异地贷款余额148.28亿元。

3  2023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地区

放贷笔数(万笔)

贷款发放额(亿元)

累计放贷笔数(万笔)

累计贷款总额(亿元)

贷款余额(亿元)

个人住房贷款率(%)

甘肃

5.19

223.25

97.28

2234.61

1004.04

68.40

兰州

1.71

81.47

25.76

784.30

380.08

76.88

武威

0.21

8.34

4.25

107.20

43.33

62.48

张掖

0.20

5.44

10.33

102.02

36.62

58.46

庆阳

0.26

10.33

6.32

120.17

57.39

64.92

定西

0.39

16.61

7.46

160.44

70.05

85.53

陇南

0.28

12.10

4.41

120.75

57.81

66.86

临夏

0.38

17.95

3.59

103.07

46.90

74.30

甘南

0.15

6.56

4.62

102.94

23.41

47.72

天水

0.32

12.19

4.30

135.30

78.29

78.44

嘉峪关

0.20

7.50

2.79

53.89

30.15

64.40

金昌

0.15

5.28

2.16

42.41

17.82

28.34

白银

0.33

13.84

5.57

122.61

51.47

61.88

平凉

0.34

14.56

10.41

171.52

70.94

68.09

酒泉

0.29

11.09

5.32

107.99

39.76

52.57

3.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302.1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80035236.00万元,累计贴息2691.97万元。

    )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81.14亿元。其中,活期20.3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32.66亿元,1年以上定期223.5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04.55亿元。

)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8.40%,比上年末增加1.1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426143.27万元,同比增长3.59%。其中,存款利息117645.2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08435.56万元,其他62.4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42563.13万元,同比增长9.04%。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221056.71万元,归集手续费7988.0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145.03万元,其他373.3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83580.14万元,同比下降2.82%;增值收益率1.28%,比上年减少0.1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4169.3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950.7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460.07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2715.3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6612.04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5427.6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19505.29万元。

4  2023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地区

业务收入(亿元)

业务支出(亿元)

增值收益(亿元)

增值收益率(%)

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亿元)

提取管理费用

(亿元)

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亿元)

甘肃

42.61

24.26

18.36

1.28

1.42

3.10

13.85

兰州

14.79

8.65

6.13

1.26

0.25

0.70

5.18

武威

2.09

1.07

1.02

1.53

0.01

0.17

0.84

张掖

1.73

0.96

0.77

1.28

0.00

0.19

0.58

庆阳

2.44

1.40

1.04

1.21

0.03

0.18

0.83

定西

2.43

1.32

1.11

1.38

0.04

0.24

0.83

陇南

2.60

1.32

1.28

1.53

0.04

0.28

0.96

临夏

1.74

1.22

0.52

0.85

0.32

0.09

0.11

甘南

1.38

0.73

0.65

1.37

0.00

0.35

0.30

天水

2.72

1.63

1.09

1.14

0.02

0.18

0.89

嘉峪关

1.39

0.67

0.72

1.61

0.04

0.15

0.53

金昌

1.86

0.95

0.91

1.48

-0.05

0.09

0.88

白银

2.47

1.31

1.15

1.43

0.14

0.12

0.89

平凉

3.03

1.99

1.03

1.01

0.46

0.17

0.40

酒泉

1.96

1.03

0.92

1.28

0.11

0.19

0.62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29712.33万元,同比增长2.74%。其中,人员经费16460.59万元,公用经费1991.01万元,专项经费11260.7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037.6万元,逾期率0.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4947.64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67%,国有企业占28.57%,城镇集体企业占0.78%,外商投资企业占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0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6%,灵活就业人员占0.63%,其他占2.15%;中、低收入占98.42%,高收入占1.5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52%,国有企业占20.53%,城镇集体企业占1.24%,外商投资企业占1.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9%,灵活就业人员占3.83%,其他占5.59%;中、低收入占99.4%,高收入占0.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5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65%,租赁住房占3.3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7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14%,出境定居占0.14%,其他占3.3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77%,高收入占1.23%。

    (三)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0.34%,90-144(含)平方米占81.15%,144平方米以上占8.51%。购买新房占76.6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03%),购买二手房占22.2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3%,其他占1.1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9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1.0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5.15%,30岁-40岁(含)占46.54%,40岁-50岁(含)占13.94%,50岁以上占4.3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4.8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5.17%;中、低收入占99.18%,高收入占0.82%。

    (四)住房贡献率: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0.96%,比上年增加26.3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印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建金〔202324号),对调整优化提取使用政策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指导各地提高实际贷款额度和最高贷款额度,优化“商转公”贷款受理条件及业务流程,完善“组合贷”政策,出台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优惠政策;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支持自住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印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建金〔202356号),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规范三个阶段,深入开展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服务指导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查验等方式,全面梳理各地长效机制建设、政策执行、业务运行、财务管理、风险管控以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履行决策职责等情况,形成问题清单,通过现场和书面形式反馈。同时,指导各地制定整改计划,定期跟进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对部分公积金中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和“回头看”,以问题整改有效促进管理服务效能提升。

)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推动“跨省通办”“亮码可办”。新增“租房提取”“提前退休提取”2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累计实现13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统一使用“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缴存职工个人信息随身带、亮码随时办。二是完善协同服务新模式。完善跨地域协同模式,实现提取偿还异地贷款等11个高频服务事项省内通办,缴存人不受办事地点限制,在缴存地和借款地均可办理相关业务。三是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推动关中城市群、兰西城市群公积金合作提质增效。推动天水、平凉、庆阳与关中平原城市群建立互认互贷合作、提取业务协作、资金风险防范、理论研究共享等机制。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围绕深化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加快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等,邀请行业内外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和经验分享。组织各地扎实开展全员培训,推动省内公积金中心交流互学,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推动征信信息共享。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征信信息共享工作的安排部署,建立了部、省、市三级纵向协同联动机制,通过视频调度会、现场推进会指导督促各地提升数据质量、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系统功能,按期完成征信信息共享工作。二是拓展甘肃省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共享协同平台功能。积极推动数据汇聚流通,强化数据治理和风险防范力度,着力推动全省公积金服务体系优化、流程再造、能力重塑,初步形成了全省公积金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线上监管的数字化管理运行新模式。三是积极建设“点对点”联动执行平台。依据省高法和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完成“点对点”联动执行平台建设,实现住房公积金和人民法院数据互联互通,支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共同规范查询、冻结、解冻和扣划等业务流程。

)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评“甘肃省工人先锋号”,1位职工被评为“全省会计工作先进个人”;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秦州管理部获评“甘肃省巾帼文明岗”,1位职工被评为“甘肃省青年岗位能手”;张掖市、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评“节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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