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染企业搬迁是广州实施老城区“退二进三”产业调整战略的重要措施,即对污染大、能耗多、扰民的企业坚决实行环保搬迁和改造,规划将老城区污染严重的工业用地置换成第三产业用地,现有的工业企业则通过逐步易地搬迁实施技术改造。在实施企业搬迁中,旧厂土地处置问题最受关注。8月3日,有关负责人透露,广州市正在酝酿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控制搬离企业拥有的旧址土地处置,明确搬迁企业不准擅自改变土地用地性质,不准通过更名、加名等方式置换土地产权,不准私自开发房地产,但可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用于临时商业用途。
允许企业把旧厂房
用于临时商业用途
据行内人士介绍,用地性质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绿地等很多类型。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在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上都有巨大差别,国有的工业用地转让可以按有关程序进行协议转让,而居住用地转让则一定要进入市场招标拍卖挂牌,价格比前者要高得多。搬迁企业旧址要开发房地产必经的步骤,一是把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改为居住用地,二是变更产权人实现产权转让。政府对搬迁企业旧址土地的“三不”政策,实际上为杜绝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的“亲密合作”私自开发房地产上了“双保险”。
为何不让搬迁企业在旧址土地上开发房地产?有行内人士认为,这是吸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广州第一轮污染工业企业搬迁的教训。开发房地产赚钱多,因此几乎所有的搬迁企业都把旧址土地给了开发商去盖楼。现在广州河南许多大楼盘原来都是老厂所在地,工业大道也变成“房地产一条街”。厂房变成住宅,附近就必须考虑学校、医院、文化设施配套,人口密度越来越大给市政居住配套带来巨大压力。近年来广州在旧城改造中提出“抽疏人口,拆违建绿”的新思路,旧城环境日见改善。因此,如何在第二轮工业企业搬迁中防止“房地产开发之风”卷土重来是非常现实的问题。
不过,不让开发房地产并非不给出路。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根据“退二进三”的原则,政府将允许企业把旧址厂房用于临时商业用途,前提是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经批准用于临时商业用途的,一般不得超过两年期限。
政府贴息鼓励企业
技术改造产品升级
“政府更鼓励企业搬走后把土地交由政府回收!”这位负责人说,有关部门将按法定程序对土地现状价值进行评估,按照工业用地性质的现状支付地价。这位负责人表示,土地回收后作为政府的土地储备,其今后的用途要根据城市规划来确定。最近公布的广州水泥厂旧址地块全部用于盖中小户型住宅,是政府在回收土地后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实际上,按照广州城市发展思路,搬迁企业旧址土地今后更可能变成服务业用地、绿地、教育文化配套设施等,不存在政府通过改变土地用途来“占便宜”的问题。
据透露,为了鼓励企业搬走后把土地交由政府回收,政府还将出台政策,在对回收土地支付土地现状评估对价之外对有关企业给予补贴奖励。另外,政府对积极搬迁的国企将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政府部门将出面加强规划和引导,为搬离老城区的企业寻找新的地方集中重建;通过政府贴息等方式,鼓励企业搬迁并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
2010年前搬迁名单
本月提交市政府审定
2010年前分批实施搬迁的工业企业名单,将在本月提交市政府审定。根据市环保局此前公开的消息,《广州市退二企业环保认定标准和要求》已数易其稿,近日将正式报送市政府审定。该《标准和要求》对全市环保“退二”工作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其中,“退二”是指位于老城区,即环城高速公路以内范围的工业企业(第二产业企业),凡达不到环保标准和要求的,都将根据它们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在2010年前分期、分批从现生产场所退出。目前全市“退二名单”的制定工作正在推进中,将在现已掌握的151家退二范围内企业的基础上,更加全面地核查退二范围内企业的数量、环保情况及其他环境因素,为制定“退二企业名单”作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