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部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企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即QEHS管理体系)的规定和要求。
(2)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计划、环境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制定具体施工方案,解决施工中疑难问题。
(3)负责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图纸会审及交底工作,并及时向现场相关人员传达。
(4)对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编制“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5)组织本项目“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项目科技效益。
(6)负责督促工程、技术、试验、检验、竣工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7)负责工程分阶段的检查和评比工作,以及工程竣工后的交验工作。
(8)负责项目技术培训工作,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评定。
3、工作内容
(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发的关于工程技术的各种法律法规、规范及规章制度等。
(2)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对项目进行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及评价,制订出项目QEHS体系管理的目标、指标,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项目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方案,并制订相应保证措施。
(3)根据工程特点、设计要求,结合分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后实施。
(4)编制或审核大型机具设备的安拆方案,并报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5)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及时作好图纸会审并组织做好工程变更或技术核定单,及时向相关人员书面传达的工作,对设计图纸中改动内容及时作出有效标识。
(6)施工前,预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通病提出防范或处理措旌,并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进行书面交底,完善签字手续,尤其是对重点部位、关键部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有针对性的进行专业交底,完善相关手续,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7)对施工中采用的“四新”技术分析研究其可行性,及时向项目部领导和分公司总工程师报告“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情况,并要作好相关记录。
(8)对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环境问题及职业健康安全问题,要会同各相应岗位的管理人员及时处理解决。对需要编制处理措施和方案的,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处理方案,在充分调查分析总结后要制订出预防措施,杜绝重复发生,涉及重大问题编制的处理方案需报公司总工批准。
(9)参加定期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执行。
(10)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11)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4、本岗位需存档的资料
(1)监理单位的相关表格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3)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
(4)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5)危险源辩识及评价表
(6)重大危险源清单
(7)工程技术交底
(8)隐患整改通知单
(9)工程质量检查评分汇总表
(10)工程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11)环境检查的记录
(12)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记录表
(13)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14)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
(15)不合格项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
(16)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过程和重要过程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
(17)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资料
(18)创优工程实施记录(计划、检查、评比、申报)
(19)绿色示范工程实施记录(计划、检查、评比、申报)
(20)QC活动记录
7、本岗位应熟悉以下法律、法规和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6)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和要求
(17)上级企业规章制度、方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