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
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