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排水和防止沉降措施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基坑降水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在基坑内设置明沟明井降水,是较为合理有效的降水方法。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每个区设置6口泄水井,基槽四周设泄水沟宽50cm、深50cm。同时设置三级过滤池,对基坑排水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2、建筑物沉降控制措施
2.1做好沉降观测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和天津市建委有关的变形观测规定,为了掌握工程沉降变形情况,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对结构变形的影响,预防结构可能出现的变异,考虑进行沉降监测,并作好施工技术资料。
2.1.1、沉降观测基准点的布设及测量
沉降观测基准点采用施工测量所埋设的三个高程水准点。
2.1.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变形明显而又有代表性的部位。详见变形观测方案。
2.1.3、埋设方法
详见变形观测方案。
2.1.4、观测技术要求
(1)沉降观测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规定的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观测过程中应遵循观测仪器、观测路线、观测方法、观测环境、观测人员五固定的原则。沉降点埋设完毕进行首次观测时必须进行联测,以保证沉降数据的衔接和完整。
(2)观测仪器选用精密电子水准仪与其配套因瓦尺进行观测。测站观测顺序:
往测:奇数站为后-前-前-后;偶数站为前-后-后-前。
返测:奇数站为前-后-后-前;偶数站为后-前-前-后。
(3)沉降观测点埋设完毕并稳定后,连续观测两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沉降观测点的初始值;并形成技术资料如:作业说明、沉降观测记录及平面布置图等。
(4)观测过程中,每观测一次,作一次沉降观测记录。
(5)观测作业累计三个月,作沉降观测技术分析,并有荷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图等资料作说明。
(6)沉降观测工作完成(作业终止)后,对形成的沉降观测资料进行整理。
2.2沉降控制措施
2.2.1、在发生沉降较大时,应停止降水,并及时通知甲方、监理和设计,根据情况编制合理的应急方案。
2.2.2、对发生沉降过大的局部区域可采用灌浆法固结沉降区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