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水源工程安全保证措施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执行国家和安徽xxx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及环境保护的各项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并执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细则,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严格执行本企业已认证的ISO9001:2001标准。
(3)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书,明确各项奖惩责任。
(4)项目经理指派专职安全监督员,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
(5)项目经理与安全监督员及相关人员签订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及相应的奖惩措施。
(6)沉井开挖、顶管施工前,做好秘要的地下设施、核实,已明确的电线杆及施工中发现的其它电缆、水管或其它市政设施均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其位移和损坏。
(7)做好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保护地下和地上的现有设施,施工前办理有关的手续。
(8)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布置,设置必要的接零保护装置。各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和手持灯必须是安全电压即36V。任何人不能以湿手或身着湿衣服去操作电气设备。
(9)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有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专人操作和驾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的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
(10)特殊情况交叉作业时,要设置可靠的保护措施对作业面进行隔离,并设专职安全巡视人员,负责各作业面间的协调和检查工作。
出现危险情况时,立即命令相关人员采取紧急措施或离开作业面。
(11)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随意调用无证人员上岗。
(12)所有上岗人员上岗前要参加工法及有关安全操作细则的培训。
(13)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14)做好顶管施工的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使地表沉降控制在建设单位允许的沉降范围内。依靠监测数据和数据的反馈,对沉井的挖土范围、深度、井内水位等以及在顶管中的顶进顶力、速度等施工参数不断优化,减少地表下沉,减少对土体的扰动。避免盲目施工和冒险施工。
(15)停电必须有命令,并挂停电警示牌,合闸应收回停电命令,确认线路无人工作时,方可摘下警示牌送电。
(16)电气设备检修时至少两人作业,切实做好保护措施。
(17)顶管机头操作员、电焊工、电工、测量工、泥浆工等,都要对顶管法及有关安全操作细则进行学习,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8)认真贯彻执行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施工管理的有关规程、办法,施工前积极向有关单位了解管线情况,办理有关手续,协调处理方案,并请相关权威部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19)成立特别联系小组,内设1名工程师,协同甲方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20)取水头部施工和水下沉管以及桩基施工时,有详细的保证长江航道的安全通行,按照航道部门的规定设置醒目禁和标志。
(21)雨季施工时,应备足抽水设备,为保证电力供应,自备发电机,保证排涝需要。
(22)治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上,确保重点"的指导思想,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经理部成立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工程治安消防工作,各项目队设立兼职治安员,分片包干,协调工作。
(23)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并设专人检查。
(24)电、气焊应采取措施防触电、防引爆。
(25)做好大堤的加固措施,杜绝长江大堤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