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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综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发布时间:2019-08-05

厂房综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项目部设立安全管理班子,专职安全员每日巡回在施工现场,并做好安全日记。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对危害安全行为,具有一票否决权。安全组织机构图:

2、进场的工人、变换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安全教育,建立被教育人档案。特殊工种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和无证上岗。

3、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不同的工种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书面安全交底,并按规定建立安全台帐,有被交底人的签字。

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安全技术措施的计划。

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JGJ46-8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施工用电系统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其以上的触电保护。施工现场的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架空敷设。

7、现场所有机电设备都应有防雨、防潮及安全措施。设置配电箱做到一机一闸保护。对电器和运行中的机械设备要定期检查及保养。杜绝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所有施工机具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8、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和防火制度,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在每个施工的楼层上放置不少于二只消防器,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明火动用审批制度。

9、重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小组,对施工作业人员建立治安管理临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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