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办法
(1)施工现场人员不配戴安全帽者,罚款5元/人次。
(2)各类施工机械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的,罚款50~200元。
(3)施工队劳务人员不当班时,不得在现场滞留,不得同正在工作的人员闲谈,违者罚款10元/人次。
(4)施工现场人员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更不允许上身赤膊,违者罚款5元/人次。
(5)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沐浴室等要在每月1日和15日进行两次定期清扫,如经检查有不符合本项目制定的《施工队生活区卫生检查标准》的,罚款50元/次。
(6)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元/人次。
(7)施工现场不得乱扔废纸、塑料袋、烟头等垃圾,违者罚款10元/人次。
(8)施工现场不得乱扔钢筋、模板等的边角料,当日下班时必须集中并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违者罚款50元
以上罚款以罚款单上签字为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则强制执行,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每月生活费中扣除。
罚款单见下表:
工程安全问题罚款通知单
安罚字()号
工程名称受罚单位
处罚原因
处罚决定
签发者受罚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