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施工规范中钢筋搭接长度及接头区的规定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施工规范中钢筋搭接长度及接头区的规定
1、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2mm的钢筋不宜采用绑扎接头。
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要求
项次/钢筋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C25≥C30
1Ⅰ35d30d25d
2Ⅱ45d40d35d
注:1、当螺纹钢筋直径d≤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值减少5d采用;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20时,对Ⅰ、Ⅱ级钢筋最小搭接长度应按表中C20的相应数值增加10d;两根直径不同的钢筋搭接长度,以细钢筋的直径为准。
2、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从任一绑扎中心至搭接长度L的1.3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搭接接头区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5d,且不应大于100mm,受压区间距不应大于10d,且不应大于200mm。
3、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的位置区段的规定;
当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的部位,且在同一根钢筋全长上宜少设接头;承受均布荷载作用的屋面板、楼板、檩条等简支受弯构件,当在受拉区内配置的受力钢筋少于3根时,可在跨中两端各1/4跨度范围内设置一个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非预应力筋,受拉区不宜超过50%,受压区和装配式构件连接处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