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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发布时间:2018-01-2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①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②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③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②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③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④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⑤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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