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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15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建筑安全生产验收制度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安全总监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的安全网,由工地的项目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安全总监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井字架、龙门架及工具式架子,由工地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总监、项目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电刨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临时电气工程,由安全总监牵头,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项目工程师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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