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体灌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坝体灌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第1节劈裂灌浆质量保证措施
5.1.1用于灌浆工程的黏土、膨润土、外加剂、掺合料等都应当是报工程师批准的合格材料,所有材料的生产(或出厂)指标及检验资料必须报送工程师审查批准,所有材料包括配制的浆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的周期性控制试验以及工程师指示的质量抽检试验。
5.1.2制浆材料必须称量,称量允许误差应小于5%,黏土等固相材料宜采用重量称量法。浆液应采用专用机械制浆,必须搅拌均匀并控制浆液密度,浆液各项指标应按设计要求控制。灌浆过程中浆液容重和输浆量应每小时测定1次并记录,浆液的稳定性和自由析水率每7天测1次,如浆料发生变化,应随时加测。
5.1.3灌浆泵和灌浆孔口处均应安装压力表,进浆管路也应安装压力表。所选用的压力表应能使灌浆压力在其最大标值的1/4~3/4之间,压力表在使用前应进行标定,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核对,误差不应大于5%,不合格和已损坏的压力表严禁使用,压力表和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装置。
5.1.4在灌浆中应先对先导孔和第一序孔轮灌,采用"少灌多复"的方法。开始时先用流动性稍大的稀浆灌注,然后逐渐加入到规定的泥浆浓度,继续灌注。复灌时采用浓度较大的泥浆。待第一序孔灌浆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序孔灌浆。
5.1.5每孔每次平均灌浆量,以孔深计,每米孔深控制在0.3~0.5m,每孔灌浆次数应在5次以上。灌浆应采用分段灌浆方法,由下至上,套管分段灌注,段长可为5~10m。
5.1.6在灌浆过程中,应有专门观测人员负责观测工作,全面控制灌浆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2节高喷防渗墙质量保证措施
5.2.1应根据设计图纸规定的检位进行放样定位,其中心允许误差不得大于5cm。
5.2.2钻机或喷射机组就位后,应保证立轴或转盘与孔位中心对正,成孔偏斜率应不大于1.5%。
5.2.3采用水射流成孔时,应采用低压(2MPa)水流将喷管送至设计图纸规定的孔深,经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压喷射注浆。采用钻机成孔时,应将钻孔钻至设计图纸规定的深度后再插入喷管到预定深度,经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进行高压喷射注浆。
5.2.4高压喷射注浆应自下而上进行,注浆过程中应达到以下要求:
5.2.4.1高压注浆设备的额定压力和注浆量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确保管路系统的畅通和密封。
5.2.4.2风、水、浆均应连续输送,水泥浆液的高压喷射作业不得停喷或中断。
5.2.5水泥浆液应进行严格的过滤,防止喷嘴在喷射作业时堵塞。
5.2.6应按工程师指示定期测试水泥浆液密度,当施工中浆液密度超出指标时,应立即停止喷注,并调整至上述正常范围后,方可继续喷射。
5.2.7因故停喷后重新恢复施工前,应将喷头下放30cm,采取重叠搭接喷射处理后,方可继续向上提升及喷射注浆,并应记录中断深度和时间。停机超过3h时,应对泵体输浆管路进行清洗后方可继续施工。
5.2.8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泥浆(水)泵的压力。浆液流量、空压机的风压和风量、钻机转速、提升速度及耗浆量。当冒浆量超过注浆量
20%或完全不冒浆时,应按《高压旋喷注浆技术规范》YSJ210-92、YBJ43-92第3.4.15条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5.2.9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师指示采集冒浆试样,每种主要地层应取冒浆试件不少于6组。
5.2.10喷射作业完成后,应连续将冒浆回灌至孔内,直到浆液面稳定为止。在黏士层或淤泥层内进行喷射时,不得将冒浆进行回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