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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1-31
劳务队管理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制定规定的初衷就是为了能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每个细节都非常关键。鲁班乐标小编就劳务队管理规定和大家介绍一下。
一、建立合格劳务队伍名录
第一条公司劳务管理小组对与公司合作的劳务队伍以及申请进入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名录的进行审核考察,制作《劳务队伍考察评价报告书》,对符合条件的劳务队伍录入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名录》。
第二条公司每年对项目施工劳务队伍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每年发布一次《合格(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录》,对不合格的劳务队伍进行及时清理。
第三条进入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名录要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应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还要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施工机械、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
二、选择劳务队伍
第四条项目经理按项目策划方案编制劳务分包及劳务人员配置计划,报分公司领导和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邀请至少3家合格劳务队伍参与投标,发送《劳务招标通知书》;
第五条劳务队伍管理小组成员对参与投标的劳务队伍进行评分和洽谈,得出最后的分数,按评分确认中标劳务队伍,发出《劳务中标通知书》。参加投标的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不少于5人。
三、劳务队伍管理
第六条进场管理。首先确认劳务队伍施工负责人,建立进场劳务队伍花名册,及时审核、登记劳务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资格证书;
第七条教育培训。在劳务队伍进场时,项目部应及时举办安全和项目概况培训班,加强劳务人员思想、安全和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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