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用工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工程量大会难免接触不熟悉的,制定办法合理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
鲁班乐标小编就零星用工管理办法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1、项目部安质部管理人员、生产经理、项目经理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其他部门未经安质部门同意不得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配合项目管理人员的派遣,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2、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3、所有临时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的安排,安排人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4、所有零星用工安排人及时要求劳务协作方签认由项目部统一发放协作方单位零星用工单(零星用工单见附页)。零星用工单以月为单位进行管理,零星用工单签署期为每月20-25日进行签署确认,逾期者项目部不予确认,零星用工单一式三份,项目部调用人留有原件,劳务协作方、经营部留有复印件。5、零星用工单按月管理,本着谁派工签字谁管理原则,以防混乱不清。零星用工结算时,经确认后的零星用工劳务协作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增加零星用工。6、项目部管理人员对零星用工数量权限签订的规定:(1)、安质部管理人员对每天安排零工日10个以下的(含10个)有权自行签署;(2)、对每天安排10个零星工日以上的,由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订。7、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项目经理部。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更多关于“零星用工管理办法”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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