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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与趋势展望

发布时间:2019-08-28

本文系统回顾了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的发展历程,总结了国家和以上海为代表的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的建设现状,并结合“十三五”建设领域的发展需求对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工程建设标准是针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及管理等活动和结果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共同的、重复使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对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和公众利益,实现最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最佳效率等,具有直接作用和重要意义。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经过60余年发展,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已达7000余项,基本形成了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标准体系,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提质增效、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其他工程建设活动相同,绿色建筑在全寿命期内各环节均离不开工程建设标准的引导和约束。

21世纪以来,在积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的绿色建筑经历了理念启蒙、示范先行、快速发展、全国普及的十余年发展历程。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2006年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颁布实施,绿色建筑项目实践在我国逐渐展开,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制度随之建立,十余年间我国绿色建筑规模化推进,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取得绿色建筑标识,已逐渐成为建筑主流方向。根据住建部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最新统计数据,截止到2016年9月,我国基于GB/T50378以及其衍生的地方标准开展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已达4515项,总建筑面积超过52290万m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保障绿色建筑的科学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发展历程

回顾了各自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包括美国的LEED、英国的BREE-AM、日本的CASBEE、加拿大的GBC、德国的DGNB、澳大利亚的NABERS、挪威的EcoProfile、法国的ESCALE等,国外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多数为民间机构推动下的市场化运作。与国外市场化运作情况不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我国城镇化建设必然的战略选择,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标准规范、系列规划、激励政策、管理规章等作为推进抓手,绿色建筑的可持续发展尤其离不开标准规范的引导和支撑。

我国在绿色建筑标准化方面的探索早在21世纪初就已开展,2001年《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发布;2003~2004年,《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出版;2005年,原建设部、科技部联合印发《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2006年3月7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联合国内多家单位共同编写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颁布实施,该标准是在总结我国绿色建筑前期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标准首次提出了中国“绿色建筑”定义,确定了四节一环保的评价指标体系。

为适应绿色建筑实践的新变化,响应发展的新需求,2014年6月该标准完成了修订工作,将适用范围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并细化和补充了对于不同类型建筑的具体要求。该标准是我国各类绿色建筑标准的母标准,不仅直接用于我国绿色建筑的评价,更为重要的是为其他专项的绿色建筑标准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有助于各特定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之间的协调,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有利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的健全。

自颁布实施以来,标准及其相关细则文件已成为我国各级、各类、各地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研究和编制的重要基础,为绿色建筑的设计、施工及运营提供了技术支撑,有效指导了绿色建筑的评价及实践工作。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其中重点提及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对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催生促进作用。此后绿色工业建筑、绿色办公建筑、绿色医院建筑、绿色饭店建筑、绿色生态城区、绿色校园、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等标准不断立项、编制、颁布,我国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呈现出从民用建筑到工业建筑、从新建建筑到既有建筑改造、从规划设计到运营管理、从单体建筑到区域层面的发展态势。

1.1从民用建筑到工业建筑

在总结《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用于民用建筑的实践经验基础上,2013年颁布实施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实现了绿色建筑从民用建筑领域到工业建筑领域的拓展。该标准是国际上首部专门针对工业建筑的绿色评价标准,突出工业建筑特色和绿色发展需求,核心内容是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运行管理。该标准在编制中体现了量化指标与技术要求并重的指导思想,采用权重计分法进行绿色工业建筑评级,重点规定了各行业工业建筑的能耗、水资源利用指标的范围、计算和统计方法。

1.2从新建建筑到既有建筑改造

伴随着绿色建筑理念的扩散,部分既有建筑提出了按照绿色建筑理念进行改造的需求,催生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0878-2015的颁布实施。该标准在评价指标设置上有别于新建建筑的绿色评价,按照专业设置章节和大类评价指标,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规划与建筑、结构与材料、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与照明、施工管理、运营管理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同时设置了加分项,在标准框架结构上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其他专业标准统筹协调。

1.3从规划设计到运营管理

绿色建筑“四节一环保”的理念贯穿建筑全寿命期,从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开始,经历施工建造阶段,到建筑物竣工之后的运营管理,其中涉及的每个环节都需要明确绿色建筑的实施途径和具体要求。同时绿色建筑涉及多个专业学科领域,综合性较强,需要全行业的协同努力方能从真正意义上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而全寿命期各环节主要负责方和相关参与方都迫切需要了解各自实施绿色建筑的对应要求。因此除了各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外,近几年相继编制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及行业标准《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JGJ/T391-2016。

1.4从单体建筑到区域层面伴

随着近几年绿色建筑规模效应和绿色生态城区的快速发展,区域层面践行绿色建筑理念的需求不断被提出,因此在总结绿色建筑单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等标准相继开展了编制工作。除了图2所示已颁布实施的各类国家和行业标准之外,行业主管部门还发布了《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12]76号)、《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建办[2013]195号)、《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建村[2013]190号)、《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居住建筑)》(建科[2015]179号)、《绿色数据中心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15]211号),以及与现行标准配套使用的细则(例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支撑特定类型建筑开展绿色建筑实践。

2、上海市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设现状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气候、资源、能源条件各异,而绿色建筑强调因地制宜,各地区适用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不尽相同,因此各个地级市根据自身特色编制相关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上海作为全国先期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研究和实践的地区,结合自身气候、资源和地方建设特点,在标准编制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下文以上海市为代表,重点介绍我国地方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的建设现状。

2.1上海市绿色建筑标准规范总体情况

据统计目前上海市现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共43项,覆盖了评价、设计、模拟、检测、验收、相关设备产品等绿色建筑诸多工作重点,详见表1。参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框架体系,上海市组织编制了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12,目前该标准已被列入2017年上海市标准编制计划,正在开展修订工作,预计2018年完成。同时为了保障绿色建筑工程质量,上海市在全国率先颁布了地方《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DG/TJ08-2199-2016,并在基础上开展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的编制工作,有望进一步统一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要求,目前该标准已进入送审阶段,预计2017年内完成。由此上海市绿色建筑标准基本覆盖了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各个阶段,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初步搭建完成(见图4所示)。

2.2上海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业工程分体系表

为了更好地梳理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完善地方绿色建筑标准体系,2013年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修订工作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独立作为《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修订)的新增领域和15个工程建设领域之一,按照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等层级,围绕评价、设计、施工,验收及测评、运营、改造、部品及系统的体系框架,将原先分散在其他专业标准体系中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标准进行了梳理及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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