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控制程序
一、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定义
工程项目现场签证(以下简称签证)是指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对:
1、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返工、误工或已施工部分的报废等造成的工程量、费用及工期变化的确认;
2、施工合同范围以外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措施费或工程费用的确认。
以下内容不按照现场签证方式办理:
1、按甲方指令增加的零星工程,按照竣工图结算;
2、由于工程设计图纸中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的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出具技术核定单,经设计院和甲方确认,竣工后按照确认意见结算。
二、现场签证分类
现场签证分为二类,在办理时分别处理。现场签证分类如下:
1、经济签证
2、工期签证
三、签证原则
1、需现场签证的工作须事先报经监理和甲方认可,方可实施。
2、办理签证时,必须有实测实量记录或设计变更文件或图纸;经办确认手续时,项目部和监理需至少各有一人同时在场;隐蔽项目必须在隐蔽前核实工作量,不得事后估算;对无图纸说明或实测数据及确认审核手续不全的签证,甲方不予办理并保留拒签的权利。
对重大隐蔽项目,项目部应通知合约部派人到现场,项目部、合约部及监理共同核实实物工程量。
1、办理现场签证时限为须签证工作或事件发生后2日历天内报监理和甲方项目部签证,过时补报,一律不予办理和签证。
2、所有签证单在文字上要量化,详见《现场签证量化细则》(附件2)
3、严格按照;一事一单;办理签证,不得将一项工作拆散签证。
四、签证的审批与控制程序
(一)工期签证
1、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是工期签证的唯一依据。
2、工期延期签证1天以内的,由专业主管审核,项目部经理审批。
3、工期延期签证1天以上2天以内(包括两天),由项目部经理审批,送合约部复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工期延期签证2天以上4天以内的,则须报总经理审批。
5、工期延期签证超过4天须报董事长审批。
(二)经济签证
经济签证须严格根据已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执行,并按如下程序进行:
1、施工单位将签证单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要求签证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部主管工程师、监理员(重大项目须有造价工程师参加),会同施工单位工程师到现场复核要求签证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三方确认的工程量在签证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后,转交项目部。
2、主管工程师填写项目《现场签证审批表》(详见附件3),对确认工程量、签证原因等进行核实,并测算工程师造价变动情况;现场签证审批表须由项目部工程资料员负责编号(编号方法见附件2)。
3、一次性签证造价增加在2000元以下的,经项目部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助理审批后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4、一次性签证造价增加在2000元以上,由项目部经理审核后,送合约部造价工程师和合约部经理审核,并且:
(1)经合约部审核,一次性签证造价增加在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签证,经公司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2)一次性签证造价增加超过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经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总经理审核,总公司造价合约部复核,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3)一次性签证在3万元以上,经公司总经理和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五、签证的监督与稽查
1、现场签证须接受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合约部、财务部等部门的监督和稽查;
2、合约部有权在月中对任何一单签证进行抽查;
3、项目部每月5日前向合约部、财务部提交上月《月度现场签证统计表》(见附件5),合约部根据项目部对月度内签证进行稽查,并向公司总经理出具稽查报告;
4、公司合约部每月10日前将经稽查后的上月本项目《月度现场签证统计表》报总公司造价合约部备案。
5、现场签证按照以下指标进行宏观控制:
(1)月度签证增加造价不得超过本月完成施工产值的8‰;
(2)累计签证增加造价不得超过累计完成施工产值的6‰。
六、签证文件的管理
1、施工单位申报现场签证,一律使用黄山公司统一印制的《现场增加工程签证单》表格(详见附件4),每次申报一式四份;
2、项目部经理根据审批意见签署《现场签证单》后,向监理和施工单位各返回一份;其它两份,一份由项目部存档,另一份并附审批表复印件送合约部审核、存档;
3、所有签证,项目部均应按上述规定填报《现场签证审批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原件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由项目部资料员保存,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存档,同时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4、从施工单位申报之日起至甲方确认完毕的现场签证审批时间原则应控制在7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现场签证审批的跟进完成工作由项目部负责。
5、所有签证须在审批后,由项目部经理根据审批意见在《现场签证单》上签署确认意见,加盖项目部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项目部章由项目部资料员保管和按照本程序规定的权限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项目部、合约部须认真执行本程序.要对各类签证尤其是经济签证严格审核和把关,对于违反本程序或把关不严、玩忽职守并对项目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程序从2004年11月20日起执行。
九、本程序由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十、附件
1、现场签证管理控制流程
2、现场签证量化细则
3、现场签证审批单
4、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
5、现场签证统计表
件2
一、现场签证量化细则
对《现场签证单》要求施工单位写明请求签证的依据、原因、责任、实物工程量、人工、机械、材料、并要求数据准确,注明时间、地点、施工部位、有计算公式和计算依据,必要时附图说明。
为判明情况,准确调整造价,计算工程量要求按照如下规则执行:
1、人工以工日或工时计,并着名技术工或普工。
2、机械台班以实际台班计,并注明机械名称、型号、规格、马力、吨位;水泵应标明类别、口径、流量、扬程。
3、材料应注明规格、品种、数量、必要时标明产地、厂牌、材质、如打桩则应严格核实配合比与标号,准确记录贯入度、出槽量及桩长,实测桩基直径和入土桩号(注明砼桩尖)。
4、实物工程量如土方、砼、钢筋、模板、砌体、路面、地坪、预埋管线等应注明方量、标高、重量、长度、厚度、面积、管径、线径等。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编号方法
1、编号格式如下:
QZ
签证汉语拼音缩写项目名称拼音缩写专业代码流水号年度
注:流水号为各类签证的流水号不分专业编号。
2、项目名称拼音方法:每个字拼音的第一个打字字母:如**为DFLJ
专业代码:T--土建R--燃气H--环境绿化工程
QD--强电工程Z--装饰工程Q--其它工程
RD--弱电工程K--空调工程
S--给排水工程X--消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