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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坡防治工程现浇钢筋砼格构的施工规定

发布时间:2024-02-28

1.钢筋砼格构可嵌置于边坡中或上覆在边坡上。

2.钢筋砼格构护坡坡面应平整、夯实,无溜滑体、蠕滑体和松动岩块。

3.格构钢筋应专门建库堆放,避免污染和锈蚀。水泥宜使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避免使用受潮或过期水泥。砂石料的杂质和有机质的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应对边坡开挖的岩性及结构进行编录和综合分析,将开挖的岩性与设计对比。出入较大时,应进行设计变更。

5.开挖的弃渣应按设计或建设单位的要求堆放,不得造成次生灾害。

6.钢筋可在现场进行制作与安装,但钢筋的数量、配置按设计确定,接头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7.混凝土的浇注应架设模板,模板应加支撑固定。与岩石接触处不架设模板,混凝土紧贴岩体浇注。

8.混凝土灌灌注过程中,当必须留置施工缝时,应留置在两相邻锚杆(管)作用的中心部位,并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对已浇注完毕的格构,应及时派专人进行养护,养护期应在7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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