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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19-08-01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生态形势压力也与日俱增,水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大问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落后,城市生活污染物未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污染源未得到严格治理,农业污染日益突出,部分河段水质受污染严重,河水发黑发臭,完全失去水质功能。虽然政府及各部门开展了河道整治、工业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水污染依然严峻,治理任务仍十分艰巨。

概况

自2011年以来,为从根本上改善天津市水环境质量,增创环境新优势,维护和实现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我市水务局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工作。全市各级水务部门正抓紧时间,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全力推进清水工程建设,确保实现天津水清。全市已综合治理河道66条(71段)、591公里,铺设截污管道401公里,封堵各类排污口门703座;新建成污水处理厂1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2.5万吨/日,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水环境面貌得到大幅提升,全市各主要河道基本达到消除黑臭、实现水清的治理目标,为本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近年来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和完善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河道水环境质量,全力推进两区三县水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确保实现大天津水清,为全市节能减排及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法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第一点,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现实的水环境保护问题为重点,转变发展观念,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社会,走科学发展道路。

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合格的安全饮用水源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水环境治理应突出重点,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强化节能减排、效益原则

与区县减排工作挂钩,把COD削减量考核指标纳入到区县水环境治理目标体系中,明确各区县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等量化指标。切实保障三个达标,即污水处理率必须达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率必须达标、COD的减排必须达标。合理安排资金,对节能减排效果明显,有一定经济基础,技术条件成熟,符合国家和行业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考虑。

治本方针

突出截污治污。河道沿线村镇、企业密集,污染来源复杂。为此,河道治理将坚持“先截污、后清淤、先治理、后换水”的原则,周密排查河道沿线污染来源,大力实施清淤、截污、生态护坡、河岸绿化等措施,加强河道水体自净和生态修复功能;在突出截污治理的同时,各区县还将坚持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同步建设,大力提升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妥善解决污水出路,切实提高河道水环境质量。

加强协作,落实责任

市水务局于去年成立了河道水环境考核办公室,将清水工程已治理河道纳入考核范围,各区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辖区内建立水环境管理机构和相关管理机制,有效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此外,目前市政府已正式批准本市河道水环境实施“河长制”管理意见,即将公布全市主要河道“河长”名单,构建完善的河道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为今后本市水环境由加强治理向强化管理转变打好基础。

今后,城市水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进一步加大水环境建设力度,努力建立完善的防汛体系,合理的水资源配置体系,优美的水环境体系,向着水生态城市建设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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