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工前承包单位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表A2),工程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分阶段报批施工方案。2.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定,审查重点为:(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2)施工总平面是否合理;(3)施工总进度是否符合合同工期要求,施工程序和顺序安排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得当;(4)施工技术措施是否先进、合理,针对性强;(5)劳动力投入、施工机械配置是否满足进度计划需要;(6)施工单位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本专业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汇总形成意见后签认同意,批准实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报送建设单位一份,监理部自留一份。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监理工程师签署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定。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经批准,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执行。如须有较大变动,须按上述程序经监理部审定同意方能改动。以上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的讲解,更多内容请登录鲁班乐标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