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通过相关数据的记录、收集和分析及适当统计技术的应用,提出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办公室负责过程和监视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筑公司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在工程形成的各个阶段通过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对工程项目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工程要求得到满足。8.2.4.1进货检验和试验(1)物资设备处负责对进货检验或验证的监督,项目部要严格控制施工材料、零部件的外观检查和检测报告验证。(2)项目部对公司采购和顾客提供的物资,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在进场时按规定对其进行外观、证件检查,并保存证件、作好记录,重要材料应进行复验。(3)在确定进货检验和试验的批量、数量和内容时,应确保满足规范、规定要求,同时所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齐全有效。8.2.4.2过程检验和试验(1)质量技术处负责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的控制。(2)项目部在组织施工时,对施工过程(工序施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监控,不合格的坚决返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3)项目部负责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工作。(4)只有经检验试验合格的过程或工序才能转入下道工序。8.2.4.3最终检验和试验(1)质量技术处负责最终检验和试验。(2)必须在各项检验和试验工作已完成并全部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3)在工程竣工交付之前,应完成所有的验证活动,并确认合格,否则不得竣工验收。当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还须经相应机构认可。(4)项目部负责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具体实施工作。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先由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规定的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此前,对基础、结构和内外装饰的施工质量,按照地方主管部门的规定,由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分阶段验收。公司质量技术处审核项目部的自检记录和竣工申请报告,报公司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在管理者代表主持下,公司组成施工质量检查小组,对竣工交付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在此基础上组织正式验收活动,争取一次验收合格。(5)竣工验收时,应有负责质量的有关领导和部室参加,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8.2.4.4检验和试验记录检验和试验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要求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以证明工程已按规定的标准检验和试验合格,并将此作为工程资料存档和移交。a.检验和试验的内容包括:采购产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b.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试样抽取由项目部实施,水泥、钢材、防水材料等重要材料不得紧急放行。过程检验、试验不得例外转序。c.文字性资料应齐全,有关人员应签字认可。d.当测量和监视(检验和试验)结果表明工程满足了现阶段的各项要求,方可交付顾客,如交付时发生不满足需让步接收的情况,必须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由公司总工和顾客批准。8.2.4.5相关文件:《记录控制程序》《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