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是工程施工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关系到合同双方的利益。当前我国工程结算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工程结算难的现象频发,已成为建筑市场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结算依据难以确定。合同对结算依据约定不明确或不合理,以及合同执行中难以就结算依据达成共识,都是导致结算依据难以确定的原因。应加强合同编制,明确约定结算依据;合同执行中,双方应本着求同存异的态度积极沟通,争取就结算依据达成一致。
二是结算审核效力难以确定。合同双方明确约定结算程序、审核主体,有利于保障结算效力。如果一方不满意结算结果,应及时提出质疑,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
三是结算期限难以确定。合同应明确约定结算期限,如中间结算频率、最终结算期限等。对异议应设置合理期限,确保结算及时完成。发包方不应以各种理由无限期拖延结算。
四是结算与违约责任互相关联。应区分结算纠纷和违约责任,先行解决结算问题。必要时可约定专家评估或第三方鉴定,使结算尽快完成。
五是结算与审计存在冲突。应明确约定结算程序和结果的效力高于审计。审计部门应尊重结算结果,不同意时应按程序提出,不应随意改变。
当前工程结算难的根源在于:第一,工程合同存在不完善性。合同编制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复杂情况,约定明确的结算程序、依据和期限。第二,价格体制改革使合同关系发生变化,应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及时调整认识。第三,工程管理不规范,监理存在问题。应加强监理队伍建设,提高监理水平和效果。
因此,完善工程结算制度,健全工程监理体系,规范工程管理,是化解工程结算难的基本途径。同时,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通过积极沟通协商解决结算中的各种问题。只有双方通力合作,才能确保工程结算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