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工程岩体进行初步定级时,宜按规定的岩体基本质量级别作为岩体级别。
2、对工程岩体进行详细定级时,应在岩体基本质量分级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类型工程的特点,考虑地下水状态、初始应力状态、工程轴线或走向线的方位与主要软弱结构面产状的组合关系等必要的修正因素,其中边坡岩体,还应考虑地表水的影响。
3、岩体初始应力状态,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根据工程埋深或开挖深度、地形地貌、地质构造运动史、主要构造线和开挖过程中出现的岩爆、岩芯饼化等特殊地质现象,按本标准附录B作出评估。
4、当岩体的膨胀性、易溶性以及相对于工程范围,规模较大、贯通性较好的软弱结构面成为影响岩体稳定性的主要因素时,应考虑这些因素对工程岩体级别的影响。
5、岩体初步定级时,岩体物理力学参数,可按标准选用。结构面抗剪断峰值强度参数,可根据岩石坚硬程度和结构面结合程度,按标准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