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司分管副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主持公司安保部的工作,并对部门所属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三、负责公司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消防保卫的管理工作。
四、参与编写和修订公司有关安全保证体系、方针、政策与职责划分。
五、负责组织编写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并监督执行。
六、组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公司安全技术培训计划,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新入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
七、负责对公司涉及的特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管理。
八、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所在项目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九、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十、负责对公司各项目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十一、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各类事故的统计汇总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防范措施并检查落实。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订、修订并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十四、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和机关专项预案,并安排演练。
十五、负责管理安保部相关内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