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中装修施工质量的好坏,不但对工程质量评优影响很大,对人的使用及居住也有很大的影响。装修质量问题的出现,可能会引起使用上的不方便及人生的安全问题,而装修工程要整改和修复,也会给使用单位及业主单位带来很大的麻烦。在监理工作中,如何确保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显得特别重要。为了确保装修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监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控制工作:
一、装修工程中的质量控制监理工作必须采取主动控制,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措施。
1、装修工程开工前,实行图纸会审制度,图纸未经会审,坚决不不允许施工,做到尽可能地减少图纸上存在的错、漏、碰、缺,实行图纸质量连带责任制,以增强会审各方责任心,防止图纸会审流于形式,造成变更、返工影响工程质量。
2、根据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承诺、工程的特点编制出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监理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完整、制度及管理架构健全。
3、对装修工程关键工序施工,制订专项的监理实施细则,并要求承包商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
4、推行各装修工序的样板引路制度,严格按《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要求的内容,对容易出现的各种质量通病问题进行专项技术交底。审查好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各种专业施工方案,从源头上、从制度上规范样板引路的运作。装修工程依据项目施工图纸分专业,分单体,列出样板分项,明确样板实施地点,部位,时间,验收标准,做好每个样板间如:“砌体样板间”、“抹灰样板间”、“面砖镶贴样板间(墙)”、“门窗样板间”、“吊顶样板间”等,后才以点带面进行铺开作业。
5、做好装修工程材料的控制工作,装修工程一般所涉及的材料品种较多,所确定的材料的规格、品种、制作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特别是要求满足国家《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达到绿色环保标准的材料。对于材料的确定控制方面,采用材料看样定板的方法进行确定,所需的材料必须经施工单位推荐由监理可组织,参建各方审核确定封板这一程序。对主要的原材料的进行监理的控制手段可在如下四个阶段过程中进行控制:(1)定货前的控制;(2)进货后的控制;(3)现场配制材料的控制;(4)现场使用材料的控制。对个别材料虽然符合材料规范要求而且进行场抽检检测合格,但用量大可能造成最后的综合指标达不到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如花岗岩石、大蕊板等材料,除需进行上面的控制方法外,还应在设计图纸上、施工技术措施上采取措施来避免这一种情况的出现。
6、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等所投入情况,能否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施工单位所投入的人员素质是影响装修工程质量的关键,因此必需要求工种应齐全,对各工种大工与小工的比例作一定的限制,特种工还要持证上岗,主要工作一定要有技术熟练的技术工人进行把关。设备方面要齐全,其性能应保持良好,才能保证施工材料加工质量,机械设备要满足施工要求。一般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必须经过自检,自检合格才能投入生产。测量、检测、试验仪器设备,除精度、性能需满足工程要求外,还需获合法部门的校验认可。除正常使用的机械设备外,还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以保证装修工程的连续作业,从促进装修工程质量。对以上两项检查工作不能忽视。
7、明确装修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严格按合同要求质量目标要求,从每个工序的质量控制入手,组织建立质量控制小组来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的各项管理工作。尤其对质量通病加以认真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质量通病防治办法,切实做到预防为主。并在施工单位各级质管人员参加技术研讨会,将措施落实工人班组。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控制和监督,确保质量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采取有效的管理有手段,实行监理装修工程质量方面。
1、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监督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指令承包商予以纠正。以便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对隐蔽工程、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对重点部位执行旁站监理制度,保证在整个施工过程控制好重点的关键部位的施工。
3、利用测量手段,在工程开工前核查工程定位放线;在施工过程中核查工程的轴线和标高;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检查各部位的轴线位移、标高并量测其几何尺寸。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承包商在自检合格后申请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进行书面和现场质量检查。
4、对独自检测项目或材料的质量评价,必须通过见证抽样、见证抽检取得数据后进行。不允许仅凭经验、目测或感观评价其质量。
5、在关键部位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6、未经监理批准开工申请的单位不能开工,未经监理签认的工序不得隐蔽,未经监理签认的本工序不得进行下一工序作业,未经监理的付款签证,承包商就得不到付款,这就保证了监理工程师的控制、协调有效。
7、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对任何事项依据合同规范发出书面指示,并督促承建商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
8、定期举行监理工程例会,在会上及时解决与协调施工单位各方存在的问题及提出出施工单位需注意的问题,排除施工单位所影响装修质量的问题。
9、若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上的问题,必要时,可邀请建设单位或有关专家人员参加,以协调解决工程上的技术问题,对于复杂的技术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可召开专家会议,进行专题研讨。根据专家意见和合同条件,再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结论。这样可减少监理工程师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片面性,避免失误。
10、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合同赋予的在支付方面的审核签字权,承建商的任何工程行为达不到监理工程师的满意,都应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项,以约束承建商认真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各项任务。
11、当承建商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违反合同条件进行工程活动时,由总监约见承建商的主要负责人,指出承建商在工程上存在问题的严重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出挽救的途径。如仍不听劝告,监理工程师可进一步采取制裁措施。
12、对变更要求和技术核定,要严格地进行审核,并报业主和设计单位同意后办理。
13、运用统计手段,通过排列图、因果分析图、质量直方图、控制图等,分析质量波动及变异原因,判断施工是否正常,评价施工管理水平。
三、装修工程各施工工序完成后的质量控制工作方面。
1、督促施工单位对影响装修工程质量中的前一工序应进行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首先我们从所需装修的基层处理必须进行细致的检查。如砼楼板面层、砌体面层等,上一工序质量存在问题的必须先进行处理,如面层有不平,水平与垂直方面有偏差的,若超过充许偏差,应分别进行处理,对个别部位不平或垂直度达不到要求的,可进行打凿处理。若整体偏差较大,如个别砌体墙体垂直度达不到要求,应进行返工处理,若是结构砼面影响较大的应报告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因此,装修工程开始必须是建立在上一道工序经验收合格后,并需经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基础上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已完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及时组织承包商进行检查评定,并对缺陷进行处理。对已完工程进行复核性检查、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
2、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承包商必须先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书面通知监理验收,未书面通知监理不安排验收。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验收,承包商必须组织内部验收合格,向监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和完整的验收资料,由总监组织验收资料核查、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质量检测,观感质量检查,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后,由总监组织相关单位符合验收资格的人员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承包商组织检查评定后,向监理单位提出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签署的《竣工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