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权限的划分
(1)根据项目(工程)规模大小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大中型建设项目(工程)、由国家批准的限额以上利用外资的项目(工程),由国家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省建委参与验收。
(2)地方大中型建设项目(工程)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3)其他小型项目、(工程)由地市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的组成
通常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接管单位参加,请计划、建设、项目(工程)主管、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通常还要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各专业的审查工作。一般有施工、设计组、生产准备组、决算组及后勤组等。
3)验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由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竣工验收报告书;实地对建筑安装工程现场检查,查验试车生产情况;对设计、施工、设备质量等做出全面评价;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