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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发布时间:2018-01-22
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和《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和证书管理,推动职业标准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统一考核评价对于规范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指导专业人员的使用与教育培训,促进科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加强我省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效的重要手段。二、基本原则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归口管理、考培分开、统筹协调、责任明晰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三、目标任务1.按照全国统一职业标准、统一评价大纲、统一证书式样,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全省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考核评价的体系。2.构建规范的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完善岗位培训考核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考核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3.实行全国统一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解决专业人员跨省流动重复考核发证问题,维护专业人员的合法权益。4.业务处室(单位)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提出建设工程项目部岗位人员配置标准,依法对从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领导1.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教处牵头负责,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单位)统一组织。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厅干部学校承办。2.各市、相关县(市)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对报名参加本地区考核人员的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和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含基本条件、相关个人信息的核实)、培训协调、考务组织以及相关资料的网上汇总和上报工作。五、实施办法(一)开考岗位。施工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二)报考条件。凡年满18周岁,同时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核。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二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三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四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5.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四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报考材料员、资料员和劳务员的岗位考核;6.建设类高职院校学生能够完成一年职业实践的(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实践环节),可由学校在毕业当年度统一组织申请相应专业岗位考核。省内其他综合类高职院校有土建类专业设置的,如符合以上要求,可提交书面报告(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省建设厅批准后由学校在毕业当年度统一组织报名参加相应专业岗位考核。(十)考核成绩管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门课考核成绩同时合格,方为考核合格。两门课考核成绩有效期一年,已通过一个岗位考核的人员申报另一岗位考核,相同的《专业基础知识》课可以免考。(十二)继续教育。持证人员按国家关于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省建设厅每3年结合继续教育情况,对相关证书进行续期登记。(十三)考核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确定的培训、考核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更多关于“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等建筑方面的知识以及建筑公司资质,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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