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这样一个长期处于住房难的大国来说,2001年最令人鼓舞的转折就是告别了城镇住房短缺时代。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突破20平方米,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与此同时,理论界与产业界就“泡沫论”、“过热说”产生了激烈的争论,研究房地产市场的经营发展趋势,把握市场的机遇与风险,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业与住房金融的稳健运行,也是关系到国家通过拉动内需实现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及周期性规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房地产业的三次重大发展均出现在改革开放以后的近20年,每次都呈现6~8年的周期性规律。第一次高涨期来自8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带来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财富迅速增加,农业及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国有企业在短缺经济中购销两旺。在这种情况下,长期以来人们梦寐以求的住房问题开始得到关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始兴建职工住宅,并以福利形式分配给员工,这种解困式的住宅大多数建造于本单位周边的空闲土地上,虽然没有现在小区的规模与环境,但总量相当巨大。这些房产至今仍然是城镇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要居所。第二次高涨期起始于1988年《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修改之后,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使房地产作为商品流通有了法律依据,这股蕴藏的住房需求在邓小(论文库)平同志南巡讲话后爆发出来。当时房地产热点地区主要集中于经济发达的南部沿海城市,例如,海南、广州、珠海、北海等,而房地产类型也集中于写字楼、宾馆、酒店及别墅,其销售对象主要是当时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各类公司和旅游度假等社会需求。这一特殊的高涨阶段由于盲目圈地、盲目开发、盲目投资、价格炒作,而于1993年上半年落下帷幕。第三个高涨期起始于1998年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分配住房实行货币化住房补贴,彻底改变了人们的住房消费观念,有效拉动了社会需求。特别是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国家清醒地认识了中国房地产长期低价运行,市场尚未开发的现实,采取了启动和扩大内需,推进住宅建设的政策,从而刺激了住宅消费,带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房地产业发展历程来看,都有着周期性规律。而我国短短20几年的房地产发展过程其周期性也特别明显,即房地产业总是从萧条走向繁荣,而房地产市场一般不会永远持续繁荣,它总是与经济增长质量、增长速度、市场需求及购买力联系在一起,并在高潮期以后进入调整期,在调整中酝酿新的高潮。
把握房地产市场周期性变化规律,有利于调控市场供求矛盾,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同时,也有利于正确把握住房金融的经营策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调节市场行为,规避行业风险乃至金融风险。下面对当前正处于第三高涨期的房地产市场进行简要的分析。
二、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及发展趋势
尽管“泡沫论”、“过热论”仍然不绝于耳,但是,从去年起人们预言的“房地产冬天”仍然没有到来,甚至今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仍然顽强地攀升。今年1~5月,全国房地产共完成土地开发面积377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7%.房地产施工面积达到43112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4355.8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到位资金3105亿元,同比增长35%,比上年同期增幅高14个百分点。在上述到位资金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筹资金971亿元,同比增长39.5%;国内银行贷款790亿元,同比增长35.9%;利用外资50亿元,同比增长15%,也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今年前5个月房地产累计竣工面积407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7%,其中,商品住宅竣工面积达33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商业用房竣工面积同比增长37%.另外,从销售情况来看,今年1~5月份全国实现商品房销售45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3%.这一增长速度是在2000年和2001年连续两年旺销基础上实现的。那么,怎样认识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增长的动力之源呢?
1.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近几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率持续超过7%,高经济增长率和良好的经济增长质量可以推动城市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农转非人口涌入城市必然要实现住房消费,从而为房地产市场带来新的购买力需求。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也使城市中低收入劳动者的经济收入持续增长,这在一方面“激活”了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需求,为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塑造了最广泛的消费群体;另一方面,也使原来购买力较强的消费者提升了消费层次,从而推动着住房品质的不断提升。因此,经济增长速度与增长质量是决定房地产发展的前提与基础。
2.体制与机制的市场化。长期以来,我国主要靠国家和集体来建房分房,这种供给模式是中国城市居民居住环境差的主要原因。国家住房制度的改革,把建房与购房一同推向市场,从而使住房成为自由流通的商品。市场机制的引入,使建房者成为自负盈亏的法人,购房者用货币去选择适应个人需求的商品。这种产权的明晰化、个体化,催生了当前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房地产市场,而这个巨大并且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正是我国房地产业几年来持续火爆的载体。
3.与消费观念更新配套的住房按揭贷款。市场经济不但提升了购买力,更重要的是催化了人们全新的消费观念。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就业的劳动者,大多数不会等到攒够钱以后再去买住房,而是充分利用住房按揭贷款来实现“居者有其屋”。据统计,70%以上的购房者都会选择利用银行住房贷款。目前全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已经超过6000亿元。大量的按揭贷款间接注入和不断递增的住房开发贷款已经成为支撑房地产市场最重要的资金来源。
积极拓展住房按揭贷款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良性循环。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寄托了太多的希望:国家靠它拉动内需,支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增长;房地产企业靠它创造利润;老百姓靠它改善居住质量,谁也不希望这个市场垮下去。维持市场稳健运行的前提是供求平衡,而积极拓展住房按揭业务,加大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投入,既可以提高城市居民的购买力,又可以促进空置商品房的销售。当然,解决空置房问题需要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地产商要让利销售,把价格降下来;其次,政(论文库)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降到一个合理水平,加大住宅价格的下调空间。假如现有的库存商品房价格下降30%~40%,使中低收入阶层能够买得起房,那么消费群体会迅速扩大。实事求是地分析,目前已经住进小区的居民以国有及私企老板、高薪行业人员、部分政(论文库)府公务员等中高收入阶层为主,商业银行现行的住房按揭贷款条件也更适用于这一少数群体,制约了住房金融的发展空间。而中等及其以下收入的产业工人、商店及服务业的营业员尚无能力购置新的房产。而这个最广大的群体,才是真正支撑房地产市场的主体。商业银行要积极启动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消费贷款市场,降低条件,简化手续,使中等收入的消费者能够拿到住房贷款。
4.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拉动住房市场需求。我国从1991年起,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是城镇工薪阶层购建住房的互助合作资金支持体系,对于促进城镇住房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到200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已经达到3326亿元,而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发放额只有820亿元,仅占归集额的24.65%.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对于推动住房市场化,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具体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归缴力度不够,一些单位欠缴或不缴住房公积金,影响了公积金归集额的增长;已归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缺陷,发放了大量难以收回的非住房性质的贷款,甚至资金被挤占、分流的现象也很普遍。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高、条件苛刻,这项社会公益福利性质的积金没有使社会最普遍的中低收入劳动者阶层得到应有的实惠。今年5月,国家发布了《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改革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体系,规范了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和监督体系,特别强调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投放力度,并把公积金贷款范围扩大到职工买房、建房、集资合作建房、翻修和大修住房等整个住房消费领域。有了这一基础,商业银行再配套住房按揭贷款和装修贷款,形成组合式的个人住房贷款消费体系,必将对进一步拉动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5.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目前,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平均期限约7~8年。但是,商业银行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存款,而存款中比重最高的又是活期存款,这样就产生了住房按揭贷款与银行资金来源期限上的不匹配。这种反差随着住房按揭贷款的迅速发展而不断扩张,从而使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指标受到影响。为解决短期资金长期占用问题,西方商业银行的通行做法是在政(论文库)府的支持下,发行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向全社会募集按揭贷款资金来源。今年一季度,中国建设银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方案已经完成向中央银行和国务院的上报工作,年内即将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