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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发布时间:2020-05-06

一、当前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问题

1.工程进度与计划不符。虽然制定统一技术标准,但因气候、地质情况、移民征地等原因,工程进度会出现滞后。

2.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项目公司人员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制度执行力等参差不齐,造成工程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技术指导难以统一。

3.设备及材料质量。精细化管理不足,施工所需的设备及材料种类多、用量大,采取全面检查是难以实现的,但采取抽检的方法,往往又会产生遗漏。

二、工程质量控制

1.工程进度控制

建管项目部对工程进度控制主要采取“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相结合、“超前预测”和“事后分析”相结合、“总体控制”和“分层控制”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实施进度控制,重点分析关键线路,抓好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作,发现偏差及时进行分析、调整、布置,确保工程形象进度满足工程控制性总体进度要求。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具体措施如下:

1.1根据合同要求业主组织编制工程里程碑计划。

1.2根据业主批复的里程碑计划组织编制好项目的一级网络进度计划。

1.3根据施工控制性进度计划的要求做好年、季、月、周计划。

1.4做好计划跟踪和资源检查,督促监理逐日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和相关资源配置情况,同时做好移民征迁、设计图纸、施工自然环境等外部因素影响性分析、检查、记录等工作;发现进度滞后,及时针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找出主要因素及时予以消除。

1.5协助承包人建立高效的施工组织,加强施工组织管理。

1.6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措施计划,实现生产力要素的优化配置。

1.7加强合同管理,利用合同措施实施进度计划。

1.8搞好工程环境建设。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受建设环境影响较大。如气象、水文、地质、水保环保、征地移民及当地社会环境等。为此,在管理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环境条件的变化,搞好本工程各方面环境建设,为本工程的顺利进展提供良好的建设环境。

1.9定期召开工程进度协调会,如周会、月会等,针对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进行盘点、分析,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问题。

2.施工前质量控制措施

2.1坚持开工审批制度,做好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开工申请制度是在施工现场进行工程质量预控的重要手段,必须要求承包人认真执行开工申请程序。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积极组织人、材、机进场,并在全面了解施工图及合同文件的基础上,完成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为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应投入的资源和施工控制网的布设工作等。

2.2做好施工图发布工作。施工图纸是工程管理和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做好施工图纸发布工作的质量控制,是搞好工程质量事前控制的前提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响应建管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图发布工作主要含盖如下内容:供图计划、图纸会审、施工图发布等内容。建管项目部接到业主相关部门按照施工图供应计划供给的施工图纸后,及时分发给监理,并督促监理组织其内部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内部会审,并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然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并经建管项目部同意后,发布给承包人实施;审查出现问题由监理部通过书面形式或业主规定的其它形式提交给建管项目部,由建管项目部反馈给设计人。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图纸疑问,承包人应及时告知监理部,由监理部按上述程序反馈给设计人解决。

2.3做好测量质量控制。在开工前的合理时间内,建管项目部组织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场地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在建管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参与下,业主同设计人员向承包人现场交桩,承包人应进行复测,并将复测资料按合同要求的份数上报监理审查,然后由监理上报建管项目部。如果承包人对任何一个数据提出疑问,则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一览表,列出认为有错误数据及复测的数据,在监理工程师对上述问题作出答复之前,与这些有关的部位应暂停施工,并应对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基准点妥善保护。监理工程师接到书面提出的疑问一览表后,应及时与建管项目部沟通,逐项澄清,或者联系设计人员予以解决。承包人应根据建管项目部提供的平面、高程控制数据和设计图中各部标高、位置和尺寸,在各项工程开工前进行实地复测和计算,确信其准确无误。

2.4做好原材料质量控制。重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采购计划应符合合同要求,若有变更应通过监理和建管项目部,并有设计人的书面认可文件。上述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应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每批产品均须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检验证书,对构配件和设备还应提供安装、调试和使用保修期的质量保证、书面承诺书,各种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应通知监理参加验收,进场设备的验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所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只有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才能用于永久工程中。验收结果必须保留,以备建管项目部随时抽查。对重要的原材料(如钢筋、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等)还应按有关规定由承包人进行批样抽检试验,抽检组数应符合规定要求,对必须见证取样的项目,应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见证取样。抽检试验结果必须保留,以备建管项目部随时抽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运输、保管、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每月例会上应汇报储存、保管情况,对有储存时限要求的材料(如水泥)应定期复检,并将结果上报监理。承包人需按规范规定检验频率进行试验,确保用于工程的材料全部合格,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抽检时,承包人应随时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必须保留,以备建管项目部随时抽查。

2.5坚持工程材料使用审批程序。各种原材料在使用前14天或更早时间,应向监理部报送该材料使用申请报告;经监理对原材料申请报告及样品审查批复后才可用于永久工程;代用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必须事前报监理、建管项目部、设计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在合同中规定需要先上报审批(包括规格、数量、价格)后再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上报,批准后再采购;凡使用未经监理事先批准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不予验收计量,必要时要求承包人将完成的工程拆除;已被监理批准使用的原材料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生产工艺、配比、品种、规格、有效期、使用功能等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承包人应重新办理审批,原批准作废;监理对原材料的批准应视为对申请报告及试验样品的批准,工程进行中若发现与被批准材料不符时,则该批准将被自然取消,承包人应将该批材料运出现场。

2.6做好项目划分、设置重要质量控制点和待检点。对工程项目的构成进行划分(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其应采取的控制措施,督促监理制订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2.7做好开工前的检查和方案措施审查工作。要求监理工程师须督促承包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按照合同承诺和工程实际需要完成相关人员、设备、实验室建设,完成相关体系文件和管理制度建设;开工前监理工程师须逐一检查,作为开工条件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审查合格后,报请建管项目部准予开工。督促监理工程师进行每道工序前的预控: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施工机具、材料、人员等,然后要求该工序按计划进行施工。

2.8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框。

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1为了保证操作质量,施工必须按批准的方案进行,使用合格的机具、设备、原材料,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具有该项工作操作技能的合适人员担任。

3.2监理工程师进行工序中的监控: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不定时进行抽查、抽检。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监控力度,实施“旁站”制度。

3.3发现“不合格”的工艺、操作或成品、半成品,监理工程师要(口头或书面)下达纠偏令或工程暂停令,承包人要(口头或书面)报告产生“不合格”的原因、结果和危害程度,并提出纠正“不合格”的方案或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返工或返修。处理方案报建管项目部备案。监理工程师要监督返工或返修过程,确保返工或返修后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4坚持“平行检测”制度。监理工程师须按合同及监理规范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必要的工序抽检和原材料、半成品抽检,并进行统计分析,坚持以“数据说话”为原则,争取以理服人。抽检试验结果必须保留,以备建管项目部随时抽查。

3.5坚持工序验收质量控制程序。后续工序开始前和前道工序结束后,或单元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必须按规定“三检”层次办理请验手续,未经验收批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部位的现场作业。承包人要实行内部“三检”请验制,即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项目部质检部门终检。承包人“三检”合格后再请监理工程师验收,“三检”不合格,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建管项目部将随时参加验收,或者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再次复验。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现场下道工序施工不得继续进行,一次验收不合格要返工,纠偏后重验,二次验收不合格,监理工程师要下达“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单,施工项目经理要查明原因,追究“三检”的失职责任,重新组织“三检”,必要时要写出书面报告,合格后再由施工项目经理亲自请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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