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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8-01-05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一、公司安全经理对安全生产统一领导,公司安全科负责日常业务,安全科在安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项目部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员、安全监管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机管员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目部和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项目部必须配备1-2名责任心强、专业素质过硬的专职安全人员,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项目部根据项目工程的规模,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机构,配备齐全安全管理人员。

三、各级安全领导机构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所有生产班组均设兼职安全员,并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公司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各项目部每月组织两次安全检查,各项目工程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班组每天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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