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管理的特点及其必要性
1. 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的特点
岩土工程造价管理属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一部分,但是岩土工程的施工对象与整治对象是地层,研究的是地质方法,正是因为地层的隐蔽性、深藏性及岩土的不均匀性,造成工程造价的相对不确定性,而如果套用原有土建预算定额,势必误差较大,地层变化越大,总误差也越大,因此造成预算的不准确性,一般土建预算价远远低于岩土工程造价。
2. 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管理的必要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岩土工程施工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涌现。在推动了建筑业发展的同时,也给施工企业带来了许多造价确定上的问题与困难,稍有不慎便会因决策不当而亏损。目前岩土工程勘察尚没有一套单独完整的、具体的岩土工程造价体系,现有预算定额不符合实际情况,使施工单位蒙受较大损失,施工企业承担了风险还得忍气吞声,而施工企业自己编制的工程造价则往往没有依据而得不到认可。
我国目前建设规模虽大,但岩土工程勘察单位众多,相比来看勘察市场仍是供过于求,导致勘察市场竞争激烈,甚至到了无序竞争的状态,勘察招标投标中压价、让利现象比比皆是。过低的勘察价格迫使部分勘察单位削减勘察工作量以求赢利,其结果是使勘察质量大打折扣。目前人们对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研究得时间较长、较成熟,而对独具特点的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的管理则认识不够,探讨、研究得也不多。因此,规范勘察市场迫在眉睫,需要加强对勘察造价的科学管理。
二、目前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管理中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勘察队伍庞大,而勘察任务相对不足, 从岩土工程造价管理方面来看,不仅存在着现有项目划分不切实际,新技术项目短缺等技术问题,而且存在管理体制交叉重叠,相互矛盾等问题。由于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建筑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行为不规范.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导致勘察单位竟相压价,从而使勘察成果的价值大打折扣,结果是严重影响勘察质量。
1. 造价管理的技术问题
首先,缺少专门的岩土工程施工定额。目前土木建设项目中岩土工程施工定额非常粗略,尚没有一套单独完整、具体的岩土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就目前应用最广的灌注桩来讲,套用现行铁路钻孔灌注桩施工预(决)算定额,显然太粗,不符合实际情况,施工单位要蒙受很大的损失,甚至造成亏损。这就使得工程造价管理不能得到合理的管理和控制,也降低了工程造价管理的权威性。
其次,新技术、新工艺缺少对应项子目。目前的岩土工程施工定额中,新技术、新工艺项目奇缺,具体体现在(1)基础工程施工方面,缺少专项子目:预制桩沉桩新工艺振动沉桩法、射水沉桩法等;灌注桩成桩新工艺回转钻孔灌注桩、冲击钻孔灌注桩、旋挖灌注桩等。(2)软弱地基处理工程施工方面,缺少专项子目包括:固结排水(塑料)插板桩等。(3)基坑及边坡加固工程施工方面,缺少专项子目:抗滑桩、锚桩、护坡(挡土)桩、挡土墙、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等。(4)基础托换工程方面,缺少专项子目:树根桩、压入桩等。(5)地下水防治工程施工方面,缺少帷幕灌浆等子目。
最后,不注意对岩土工程勘察造价资料的积累、分析、整理与发布。勘察工程造价比较意识淡薄;或走向另一极端,过分强调勘察工程造价的类比,而不考虑岩土工程勘察的客观性差异,盲目追求所谓的“低造价”。
2. 造价管理体制上的问题
工程造价管理条块分割,协调配合乏力。中央、地方、各行业均有自己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自开展相关专业的建筑、安装等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由此导致诸多弊端:①重复工作。工程造价管理的绝大部分工作本可以由一个专门的机构完成,却在不同行业内重复进行,无谓地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一个权威的协调机构。②政出多门,无所适从。
3. 造价管理方式上的问题
对于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的控制,政府部门虽颁布了有关价格方面的法规,但目前尚没有对其进行直接有效地审查、监督的措施,即政府部门对勘察造价管理的广度与深度均欠缺,宏观调控欠佳,基本上只有建设方和勘察方在对岩土工程勘察造价进行管理。但建设单位(发包方)往往只注重降低造价而很少注意到勘察工作量应在一个科学、合理的范围内,很多情况下只重视招标投标阶段的工程勘察造价管理,而轻视工程勘察实施中及完工后的造价管理。很多勘察单位(承包方)则迫于市场竞争的现实情况,时常为多揽勘察任务而迎合发包方的要求过多让利,或不注意对勘察造价资料的积累、整理及利用而盲目让利,亦不重视勘察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建设工程中的其他各方(如监理方、设计方、施工方)对勘察造价基本是不管不问。
三、加强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的控制对策
1. 创新技术层面的造价管理
首先,建立良好的造价管理系统。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是指能够对工程造价系统进行搜集、加工、整理、运算、分析、预测、辅助决策、传递、储存、维护和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目前所谓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大部分就是提供估算、概算、预(结)算或提供价格信息和政策文件等单项、几项信息服务,功能单一且分散,独立的处理系统较多,相互之间不能进行数据交换,没有数据交换接口和共享数据库,而且内部的数据库没有规范化。更重要的是没有建立信息标准化管理,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建筑市场的需求还有相当人的差距。
其次,加强勘察技术人员的再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形成定期制度,促进其知识的更新换代。提高工程勘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的关键是:(1) 培养勘察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2) 拓宽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3) 积极参与工程实践。
2. 完善制度层面的造价管理
设立岩土工程造价管理分协会,负责制定岩土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制定统一的岩土工程施工基础定额。要充分考虑施工环境—地质情况、施工深度、施工方法及工艺等因素,不能笼统地按“打桩工程”套用。如大直径灌注桩孔,一定要考虑到地层卵石、漂石、滚石直径的大小;嵌岩深度、岩石可钻性、岩层有无溶洞或暗河;施工动力来源、孔径、孔深、钻头类型、护壁形式及排污等工艺情况。地层分类可借鉴工程勘察取费标准中的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建议组建岩土工程监理中心,由该部门管理合同,约束业主和承包单位的行为,处理工程中的索赔事宜,若发生分歧,协商不能达到意见一致时,可采用仲裁或诉讼的法律行为,使岩土工程实际造价与预算定额之间相辅相成,逐步实现两者之间的,统一化、规范化、动态化和科学化。
3. 改革管理层面的造价管理
首先,对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的管理同样必须是全过程的。就是无论是选址勘察阶段,还是初步勘察阶段、详细勘察阶段,或者施工勘察阶段,从勘察招标投标,到勘察实施,再到提交勘察报告、勘察完工,建设单位、勘察单位都要从头到尾对其造价进行管理。其次,对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的管理也应是是全方位的。即对岩土工程勘察造价进行管理的不仅仅是建设单位(发包方)和勘察单位(承包方),还应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规模较大的工程还应包括监理(咨询)单位。再次,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管理应是多层次的。岩土工程勘察的多层次性包含两层含义: 其一,管理主体的多层次。其二,勘察造价管理内容的多层次性。
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管理得科学与否、有效与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对建设项目决策的正确性、投资和工期估算的准确性,影响着建设项目社会效益的实现。因此,应加强对勘察造价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