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应用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人;
(2)委托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
(3)按照单价合同编制招标文件。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1)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1)业主有权授予工程师职权;
(2)业主有权批准合同转让和合同终止;
(3)业主有权完善或补充合同的实施;
(4)业主有权提出仲裁;
(5)业主有权将工程的部分项目或工作内容的实施发包给指定分包人;
(6)业主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7)业主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
(8)业主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付款;
(9)业主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有关事务。
2)工程师的权力与职责
工程师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权力:
(1)有权对现场材料及设备进行检查和控制;
(2)有权监督承包人的施工;
(3)有权对已完工程进行确认或拒收;
(4)有权对工程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5)有权要求解雇承包人的雇员;
(6)有权批准分包人。
工程师在进度管理方面的权力:
(1)有权审查、认可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
(2)有权发出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3)有权控制施工进度。
工程师在费用管理方面的权力:
(1)有权确定变更价格;
(2)有权批准使用暂列金额;
(3)有权批准使用计日工;
(4)有权批准向承包人付款。
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权力:
(1)有权批准工程延期;
(2)有权发布工程变更令;
(3)有权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和履约证书;
(4)有权解释合同中的有关文件;
(5)有权对争端作出决定。
工程师承担对整个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他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履行合同文件,监督合同双方按合同文件进行实施;
协调好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公正及时地处理有关问题。
3)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人的主要权利是:
(1)承包人有权得到工程付款;
(2)承包人有权拒绝分包人;
(3)承包人有权提出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
(4)承包人在业主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终止受雇或暂停工作:
①业主在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时间期满42天之内,未能按工程师批准的付款证书向承包人付款;
②业主干涉、阻挠或拒绝工程师颁发付款证书;
③业主宣布破产或由于经济混乱而导致业主不具有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的能力。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
(1)认真按照合同的要求及工程师的指示组织工程施工;
(2)在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及质量标准的范围内完成工程内容;
(3)遵守工程所在国家、地区的法令、法规;
(4)对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5)提供履约担保;
(6)提交进度计划和现金流量的估算;
(7)保护工程师提供的坐标点和水准点;
(8)进行工程和承包人设备保险;
(9)保障业主免于承受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内容还有很多,在这里不可能一一列出,应在通看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与工程变更、索赔、调价相关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