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定额基价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定额基价,亦称分项工程单价,一般是指在一定使用期范围内建筑安装单位产品的不完全价格。
定额基价相对比较稳定,有利于简化概(预)算的编制工作。之所以是不完全价格,一是因为只包含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费用,只能算出直接费。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工程造价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也可编出建筑安装产品的完全费用单价,这种单价除了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三项费用外,还包括管理费、利润等费用,形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的基价,为发承包双方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构建了平台。目前,我国已有不少省、市采用此法,取得了成效。
定额基价是确定分项工程的基准价,对编制的全国定额基价采用北京市价格为基价,各省、自治区编制的定额,采用省会(首府)所在地价格,使用时在基价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价进行调整。定额基价具有下列优点:一是定额基价相对比较稳定,有利于简化概(预)算的编制工作。二是有利于建立统一建筑市场,实行统一的预算定额,避免各地市等编制单位估价表,最后还是要调价差的繁琐。
(一)基价的编制依据
(1)现行的预算定额;
(2)现行的日工资标准,目前日工资标准通常采用建筑劳务市场的价格;
(3)现行的地区材料预算价格;
(4)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二)基价的确定方法
定额基价是由若干个计算出的项目的单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三)确定定额项目基价的步骤
(1)填写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
(2)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分项工程基价;
(3)复核计算过程;
(4)报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