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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工程保证安全生产及消防的技术措施

发布时间:2018-01-23

地下室工程保证安全生产及消防的技术措施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1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惩。

1.2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起"抓安全一刻不忘,管理安全理直气壮"的观念,做到施工现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达到。

1.3本项目部将分包商纳入安全管理系统,并与之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每月组织各部门及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设施大检查,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

1.4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5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网,防护棚等安全防护层。

1.6钢模板、排架等拆除时,下放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钢模板等部件拆除后,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楼层边口、通道口、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7工地应设防火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重点部位建立安全制度,且制度上墙。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操作时带好两证一器,落实好监护人,严格执行"十不烧"制度。

1.8现场一般按每100m2配备二只灭火器,重点部位1只/25m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氧气瓶、乙炔瓶应设专用仓库,空瓶必须进库不准乱放。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1.9严格执行机械设备验收制度和保养规程,认真贯彻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作好操作前、后的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有的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

1.10塔吊的三保险,五限位必须齐全、灵活、可靠,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吊具和锁具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塔吊使用应设专职指挥。

1.11中小型机具如:木工平刨、电焊机等机械必须设操作棚,各类离合制动器、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各种机具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1.12建立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档案。建立安全用电检查制度。

1.13施工班组必须经安全技术交底后方能操作。

1.14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应的安全宣传标语。

1.15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各级管理部门要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层层把关,发生事故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

2消防安全的技术措施:

2.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一百平方米配备两只十公升灭火机,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二十五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危险品仓库要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使用。

2.2灭火机宜设置在门口、楼梯口、走道旁等易取拿处。

2.3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2.4建立三级防火制,职责明确,并建立防火档案,填写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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