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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总承包对各分包的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26

工程项目总承包对各分包的管理实施办法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分包商进场物资管理办法

*总承包对进场物资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各分包商应指定对口管理人员参与进场物资的管理工作;

*分包商需提供设备、材料进场的总计划,并按月提供月度计划,以期能够使总承包统一协调与安排;

*进场物资的流转程序:各种进场物资必须在10天前向总承包提出申请,具体写明进场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及所占场地面积,总承包批复后再执行;

*物资进场后,须24小时内及时疏散至地面。若不能达到此要求,可请求总承包安排他人协助进行疏散,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各分包商应落实专人对进场物资予以保管,并注意对产品进行保护,防止失窃与损坏,尤其对小件贵重物资及易燃物品重点进行保管;

*分包商应做好废弃物的处置工作,有责任每日做好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废弃物与垃圾应按总承包的场布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否则由总承包安排他人予以处理,其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2、分包商劳动力管理办法

*分包商应将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单及照片向总承包申报;

*须提供劳务人员的四证复印件(身份证、务工证、健康证、居住证)及特殊工种的相应操作证及上岗证;

*分包商应专人管理外来劳动力的使用,开展必要的消防与治安方面的教育工作;

*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违反规定者应由分包商承担有关责任;

*各分包商有责任约束所属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施工现场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有序地进行。

3、分包商现场安全管理办法

*各分包商应认真学习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消防、法令和规定,并予以自觉执行;

*各分包商应与总承包签订分包工程的安全协议书,并接受总承包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总交底;

*分包商应配备专人分管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完善并健全安全、消防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消防管理软件资料工作。对分包工程落实相关的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分包商所有作业人员,进场前及施工过程中都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尤其是分包商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督促所属员工遵守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各项规定;

*分包商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各分包商必须接受总承包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分包商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总承包可以协助分包商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分包商承担;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件汇总后上报总承包;

*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向总承包报告,立即组织抢救及保护现场;

*分包商的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总承包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作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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