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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公共工程保密措施

发布时间:2018-01-29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大型公共工程保密措施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本工程是大型公共工程,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做为施工单位必需有保密意识。保密分两种:

一、为业主保密

1、严禁向非施工单位透露工程内容及施工方法。

2、严禁将任何施工图纸在不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展示给非本公司员工。

3、严禁擅自带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废弃文件必需经碎纸机碎纸。

5、严禁在没有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同意和授权下擅自打听其它专业施工(如民防工程、消防报警控制、总电源控制、备用电源等)技术细节,甚至擅自借用图纸、设计说明等文件。

6、严禁私自备份存留施工文件、图纸。

二、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1、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方法、现场管理办法。

2、严禁在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下向非本公司或本公司无允许借阅权员工提供技术文件。

3、严禁在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下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索赔动向、索赔计划、索赔证据。

4、严禁在未经项目经理的同意下向任何人透露公司内部会议内容。违背以上条款者,视情况处以罚款500元、通报警告、开除等处罚。情节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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