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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职能

发布时间:2016-08-31

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为省交通厅主管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受省交通厅委托,负责全省公路的计划编制、建设管理、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养路费的稽征和使用管理、公路通行费收费管理和车辆购置附加税代征等工作。以下是鲁班乐标对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机构进行的介绍。

简介

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为省交通厅主管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受省交通厅委托,负责全省公路的计划编制、建设管理、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养路费的稽征和使用管理、公路通行费收费管理和车辆购置附加税代征等工作。2002年底全省共有公路职工1049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219人,公路管理人员3943人(含专职路政管理人员1744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内设10个处室,编制191人。

全省11个地级市设公路管理处(其中杭州、宁波、舟山为局),82个县(市、区)设公路管理段。各市公路管理处(局)增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牌子;各县(市)公路管理段增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牌子;在各市路政管理支队中设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全省11个地级市设公路稽征处、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公室(宁波车辆购置征收办公室单独设立),74个县(市、区)设公路稽征所、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公室(上述机构除宁波市本级外均与当地公路运输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2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建设、养护、路政、通行费和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拟订相应的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省公路建设规划,负责编制全省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等年度计划草案;承担全省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公路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全省公路路政行业管理工作,包括公路标志、标线、安全设施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的管理工作;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含不停车收费、计重收费)、运行监控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写全省公路行业资金预算,并负责执行和监管,筹措省级公路资金,编报公路行业财务、统计各项报表;承担全省公路行业科技开发和管理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管理局属单位,监督和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邮编:杭州市梅花碑4号,310009

以上及时鲁班乐标对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机构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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