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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花园住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发布时间:2019-08-13

花园住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承包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规范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施工各种规定,搞好该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无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是安全目标,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管努力创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项目经理是第一安全责任人。

2承包单位应当进入施工现场的一个月内向监理公司提交省级文明工地的实施方案,并在审核确认后实施。

2.1经审核的省级文明工地实施方案中应有具体实施的阶段性目标和时间。

2.2按照阶段目标和时间,由监理公司进行考核评定,不能够在规定时间达到阶段目标的,由监理公司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2.3为确保本工程实现省级文明工地的目标,监理单位每周组织检查,时间为每周四下午3:00(参加人员: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检查内容和依据为施工单位报的省级文明工地实施方案;,对完成好的,酌情给予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完成差的,将给予5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将加倍给予处罚。

3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种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保

证体系,责任到人;加强安全教育,搞好安全防护,加大安全投入,配备安全防火器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不但配备、安装及时到位,而且应做到防护有效。对不带安全帽者罚款5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

4检查制度。1)施工班组应天天进行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技术规定学习和安全自查自改活动。2)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集体安全教育,教育要有记录。3)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必须是项目经理亲自主抓,并把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报监理和甲方书面报告,必须应向主管行政安全部门报告活动情况。4)每周全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抓,检查情况可发纪要或通报。5)文明施工应按省有关规定认真做好。6)全现场的安全保卫的工作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违反安全规定的有权按规定罚款,罚款金额用于公共卫生和职工福利方面。

5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上按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条例规定的是如果本施工现场发生了火灾或是机械人身安全事故时,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必须立即用最快速度,最大限度的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安全事故抢救,必要时立即通知市里救护部门来现场抢救,原则是把损失和危险降到最小程度,同时立即通知业主和监理单位。

针对发生安全文明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酌情对事故单位给予5000-30000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人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重大事故按国家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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