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 1.1一般安全须知 1.1.1工作场地 1.1.1.1在下列地点施工,必须设立信号标志。 a.街道拐角或公路转弯处。 b.在街道上有行人或车辆处。 c.在跨越马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暂时停止时。 d.架空电(光)缆接头处。 e.高空作业有落物危险范围内。 1.1.1.2信号标志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应立即撤离。 1.1.1.3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交通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批准。 1.1.1.4在施工进行时,应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尤其是儿童走进施工地区。 1.1.2车辆行驶 1.1.2.1司机要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及交通规则。 1.1.2.2精心爱护、保养和使用车辆,全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1.2.3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注意道路的变化和不同车辆、行人的活动,提前做到应急准备,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1.2.4严禁酒后开车。 1.1.2.5不得驾驶机件失灵的车辆及安全设备不全的车辆。 1.1.2.6乘车人员不得在车内打闹,不得做有碍正常行车的行为。 1.1.2.7乘车人员不得将身体伸出车窗外,以防受伤。 1.1.3消防设施 1.1.3.1材料库等处应设置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应置于明显地方以便于取用,并定期检查以保证有效。 1.1.3.2所有施工人员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均需了解,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1.1.4野外工作 1.1.4.1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伤;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进。 1.1.4.2进入山区和草原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攀登山岭应注意活动的石块,更不能站在有裂缝的土石地方。 b.注意防火,禁止吸烟。在护林防火区内,应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 c.不食野果野草,不喝山中流水。 1.4.3铁路沿线工作,注意下列要求: a.不许在铁轨、桥梁上休息和闲谈。 b.携带较长工具时,工具要与路轨平行。 2.1其它注意事项 2.1.1到达施工作业现场,首先应详细观察周围环境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2.1.2施工用机具设备必须安全牢固。 2.1.3在离开施工地点时,应清除现场杂物,并清点工具防止遗失。 2.1.4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 2.1.5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用其作业时,需根据情况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携带,并做好隔热,防火、防暴或防寒措施。 3.1工器具和仪表的使用与检查 3.1.1一般安全规定 3.1.1.1工程项目中需保管的器材防护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3.1.1.2作业时必须选择合适工具,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各种工具器材按器材的保管要求设有防火、防晒、防潮、防尘、防盗以及防破坏措施,要定期检查。 3.1.1.3不得使用无柄、坏裂柄或装柄不牢的锉刀、手锯、起子、锤子等。 3.1.1.4各种锋刃的工具,不得插入腰带上或放在衣服口袋里。 3.1.1.5锋刃的工具要经常检查,以免伤人。 3.1.1.6用手锤、榔头不许戴手套操作。 3.1.1.7各工种使用的防护用品,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防止变质和失效。 3.1.1.8使用钢锯时应注意: a.锯条要装牢固,松紧适中。 b.用力要均匀,不要左右摆动,以免锯条折断伤人。 c.锯长物件时,要时用支架或由人扶持,以免物件摆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