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钢结构构件组装规定?
组装平台、模架等应平整牢固,以保证构件的组装精度。
必须依据图纸、工艺和质量标准,并结合构件特点,提出相应的组装措施。
应考虑焊接的可能性,焊接变形为最小,且便于矫正,以确定采取一次组装或多次组装,即先组装、焊接成若干个部件,并分别矫正焊接变形,再组装成构件。
应考虑焊接收缩余量、焊后加工余量。
对所有加工的零部件应检查其规格、尺寸、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所有零、部件应矫正,连接接触面及沿焊缝边缘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油污、冰雪应清干净。
凡隐蔽部位组装后,应经质检部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焊接或外部隐蔽。组装出首批构件后,应经质检部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组装。
凡需拼接接料时,为减少焊接内应力,便于变形后的矫正,应先拼接、焊接、经检验、矫正合格后,再进行组装。
应根据结构形式、焊接方法、焊接顺序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组装顺序,一般宜先主要零件,后次要零件,先中间后两端,先横向后纵向,先内部后外部,以减少变形。
当采用夹具组装时,拆除夹具时,不得用锤击落,应用气割切除,才不至于损伤母材,对残留的焊疤、熔渣应修磨干净。
钢板拼接宽度不宜小于300mm,长度不宜小于600mm;型钢拼接长度不宜小于2倍截面长边或直径,且不小于600mm.所有拼接焊缝均为全熔透对拼焊缝,100%超声波探伤检验合格;厚度≤8mm,可用其他方法(X射线或钻孔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