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校准或检定,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部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准或检定并保存校准或检定记录。
建筑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公司生产安全处负责本过程,并监督实施,通过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有效控制,确保测量能力与测量要求相一致。7.6.1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定期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调整,并有表明校准状态的标识,自检仪器由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定。7.6.2监视和测量装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以确保:(1)生产安全处应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按监测量装置的型号、编号、地点、校准周期进行记录。(2)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校准或检定,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部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准或检定并保存校准或检定记录。对公司自行校准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生产安全处制定校准规程,装置使用部门根据相应校准规程由专业人员进行校准。(3)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标明或得到识别、标识其检定或校准状态。(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环境应符合有关规定。(5)监视和测量装置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其准确度和适用性应保持完好,防止损坏和失效。(6)防止可能使监视和测量装置(包括试验硬件和软件)失效的调整。(7)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在使用时要保证其测量误差已知,且符合规定要求。(8)若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未处于校准状态或不符合要求时,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部门应立即评定已测试结果的有效性,对已确定测量有疑问时,应对其可能的结果进行评审并根据结果进行评审并根据结果,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如工程已交付,由经营预算部负责与顾客联络,做出进一步处理。(9)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应为初次使用时进行,必要时再确认。(10)生产安全处负责保存项目部、试验室使用的所有监视测量装置的目录、资料及校准等情况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