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2)如开挖的基坑(槽)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土附加侧压力。
(4)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30 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5)基坑开挖要注意预防基坑被浸泡,引起坍塌和滑坡事故的发生。为此在制定土方施工方案时应注意采取排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