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是:单位工程一次检查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达90%以上,确保省部级优质工程,争创国优工程。
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做到人人明白质量要求,个个清楚质量标准和目标。实现领导把关,文明施工,建立健全质量奖罚制度,设立质量专项奖罚基金,在人员、机械等技术力量配备和物资保障上满足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二)建立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从组织上确保质量计划目标的实现。
1、建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业务部门人员组成。
2、建立质量组织管理体系。
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实行三级质量管理制。项目经理部设质量安全部,每个施工队配专职质检工程师,工班设质量检查员。质量安全部是负责现场质量监督和管理的机构,直接对分管质量工作的总工程师负责,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和质量否决权。施工队专职质检工程师在质量安全部的领导下,负责本队的质量检查和监控工作。工班质检员在队质检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质量检查和监控工作。
3、组建工地试验室和测量队,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
试验和测量是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测和控制的主要方法,试验是从物理、力学指标上确保工程质量的控制手段,测量则是从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上确保工程质量的控制手段。因此,试验室和测量队的建立,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在经理部设试验室,经理部和施工队分设测量队,根据需要配齐相应仪器设备。
(三)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制度,从管理上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为确保工程质量,在开工前,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建立起系统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
(1)建立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制度。
一项工程开工前,首先由主管工程师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定位方法、几何尺寸、功能作用及与其他工程的关系、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使全体人员在彻底明了施工对象的情况下投入施工。
(2)建立“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度。
坚持“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度,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工程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3)对工序实行严格的“三检”制度。
“三检”即:自检、互检、交接检。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确保各道工序的质量,以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
(4)建立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队、项目经理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复检,检查结果填入验收表格,由双方签字,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证明书。
(5)建立测量计算资料换手复核制度。
测量资料须经换手复核,交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现场测量基线、水准点及有关标志均须定期进行复测检验。
(6)建立严格的“跟踪检测”制度。
检测工作将按照“施工跟检”、“复检”和“抽检”三种方式进行。
(7)建立严格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制度。
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计划部门提交的采购计划进行。对采购进场的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要由质量安全部组织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包括质量、技术、物资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