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墙是指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 00h的不燃性墙体,对于减少火灾损失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按照有关标准要求,防火墙上是不应该开设门、窗、洞口的,确实因为生产工艺或使用需要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但是还有五种情况下的防火墙,不能开设任何门、窗、洞口。
一、用于分隔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的防火墙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危害,对于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这是由于建筑面积过大的地下商店,会增加火灾时的灭火救援难度,因此要采取严格的分隔措施,将其完全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因此,这种情况下设置的防火墙不能开设门、窗、洞口。
二、用于分隔贴邻建造的专为甲类或乙类厂房服务的10kV以下的变、配电站的防火墙
由于甲、乙类厂房的火灾危险性较高,通常情况下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但是如果在生产上确有需要,允许在厂房的一面外墙贴邻建造专为甲类或乙类厂房服务的10kV以下的变、配电站,并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
三、用于分隔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的防火墙
因为甲、乙类物品着火后蔓延快、火势猛烈,甚至可能发生爆炸,危害大,因此甲、乙类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说明:这条在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没有提及,是官方教材的描述。
四、用于分隔高层公共建筑内住宅与非住宅之间的防火墙
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由于其他使用功能部分的火灾危险性比住宅建筑大,因此需在水平与竖向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与住宅部分分隔。如果建筑整体为高层建筑,那么在水平方向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五、为了减小防火间距而设置的防火墙
防火间距是一座建筑物着火后,火灾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物的空间间隔,它是针对相邻建筑间设置的。不同性质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都有各自的标准,但是有时确因空间限制,防火间距无法达到标准要求,可以通过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墙,来使防火间距的要求降低乃至不限。这种情况下设置的防火墙不允许开始门、窗、洞口。
以上就是为大家总结的,防火墙不允许开始门、窗、洞口的五种情况,希望对大家的学习能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