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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对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宿舍及校园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8-15来源:天津市住建局-建委文件

津建质安〔2018〕397号

市建委关于对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 

宿舍及校园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生产 安全事故的通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海河教育园经建局、各区监管支队、各功能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8812日上午930左右,滨海新区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内的宿舍及校园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一名工人在作业过程中,从学生宿舍楼7层阳台高处坠落(坠落高度约24),当场死亡。建设单位是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监理单位是天津隆盛恒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天津兴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是天津市家世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据初步调查,宿舍楼阳台的临边没有进行有效防护,没有安全警示标志,明显带隐患施工;项目开工建设前只办理了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手续,未履行质量安全监督备案;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履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从上述情况来看,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没有严格按照《天津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津建质安〔2018160号)的有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被下达执法告知书的情况下,仍违规施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 

    为此,市建委决定立即对涉事企业责令停工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在津参加投标活动,记入不良信用,纳入信用中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严格督查涉事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不达标不得复工。 

    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作业隐患排查,建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市建委、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将持续深入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出重拳、下狠手,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各种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

 

                                                                                   201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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