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建筑资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建筑企业只有有了资质,才能使其市场秩序井井有条,才能进一步加大企业的监管活动,让施工得以有安全保障。但是企业办理资质又是一件麻烦且头痛的事,可能会由于流程等的不熟悉,而走了很多弯路甚至是错路。为帮大家解决这个问题,在此,资质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如下几点资质办理过程中常会遇到的问题及解答,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1.申请资质的工程业绩材料中必须提供图纸、工程结算单等材料吗?若需要,应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答:工程业绩一般不需要提供图纸、工程结算单等材料,但下列情形需要提供:(1)部分资质标准中业绩指标涉及“深度”、“高度”、“跨度”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图纸(图纸应为带图签的竣工图,下同)。(2)连体建筑按单位工程申报的,通常需要提供图纸。(3)部分资质标准中业绩指标涉及“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单项工程合同额”等的,通常需要提供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单应经业主或审计机构确认)。
2.具有主项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吗?
答:主项为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但最多不得超过5项。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增项劳务分包资质。
3.具有主项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资质吗?
答:主项为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可以申请不超过现有主项资质等级的总承包资质,但须将总承包资质变更为主项资质;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4.劳务分包序列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吗?
答:不可以。
5.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几年?有效期满后如何办理延续?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需同时提出延续申请吗?
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企业应在资质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按原申报程序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手续。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应同时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目前,工程勘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暂未设有效期。
6.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答:不允许。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
7.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是指哪类人员?可以包含超过60周岁的离退休人员吗?
答:是指取得有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包括没有取得职称证书,只取得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的人员。企业有职称人员中可以包含超过60周岁的离退休人员,但其比例不得超过资质标准的15%。
8.企业针对公示意见提交了陈述材料,如何获知最终审查结论?
答: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获取。具体获取方式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企业注册登录后,即可获取该企业最终审查结论。如通过上述方式未查询到相应结果,则表明该企业申报资质正在审查之中。
9.用于申请资质的工程业绩,同时满足业绩标准中的两款条件,能否计算为两项业绩?
答:不能,只能计算为一项业绩。
10.净资产如何认定?
答: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为准;对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不满足标准要求,但本年度通过增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前一个月月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予以认定。
11.企业只能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资质吗?
答:新设立的企业只能从最低等级申请,但涉及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12.用于申请资质的工程业绩,以什么时间为准来计算有效期?
答:以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计算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