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督〔2018〕1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集中行使厅机关行政处罚权工作规程》(暂行)已于2017年12月7日经2017年第十二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集中行使厅机关行政处罚权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桂建督〔2018〕1号).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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