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退入晋施工企业信用保证金的公告
按照《关于将省外入晋建设工程企业纳入我省建筑市场统一监管的通知》(晋建市字〔2015〕97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5月起对入晋施工企业信用保证金开始清退,现将至今未办理退款的企业进行公告,以下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退款手续,公告期满仍未办理退款的企业,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未退款企业名单如下: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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