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市函〔2019〕679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2019年第十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 号)规定,经审核公示后,批准下列9家建筑业企业的资质。
1. 内蒙古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 内蒙古京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3.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4. 呼和浩特市东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5. 内蒙古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6. 呼和浩特市永发祥建材有限公司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7. 内蒙古盛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8. 内蒙古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9. 内蒙古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接此通知后,请各盟市住建主管部门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统一领取资质证书。
2019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