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可以在2020年5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hbzjt3103@163.com。
2.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301号省住建厅3103室(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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