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防范和减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调研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由住房城乡建设厅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于2020年6月至7月完成了对凉山、内江、自贡、泸州四地调研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采取进场检查设备实体、查阅安全管理资料的形式,对四个市(州)建筑起重机械制度落实、设备运行、监督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塔式起重机15台,施工电梯11台,关停整改起重机械11台,下达执法建议书1份。
总的来看,受检地行业主管部门重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巡查,有序推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存在主要问题
从本次检查反馈的问题来看,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中四地均不同程度存在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管理资料缺失、进场把关不严、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等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市场行为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步骤: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审查不严(西昌市旅游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使用严重超过使用期限的设备,铭牌信息与备案登记不相符(古蔺县金融商贸综合体);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西昌市小庙乡邦泰·花熙府);个别检测机构未严格履职,检测结果失真(古蔺县金融商贸综合体、德昌县公路管理局棚户区改造工程)。
二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隐患定期排查走形式,构配件质量安全问题普遍存在,设备“带病”运转使用:构配件磨损严重,承重构件锈蚀(如古蔺县金融商贸综合体);设备安装不规范,施工电梯封顶节、导轨架未按规范搭设(西昌市旅游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塔吊休息平台、操作人员上人通道未按规范搭设(德昌县公路管理局棚户区改造工程),加强节与普通节混用,标准节为非原厂生产(内江市碧桂园·铂悦府二期);安全限位器未安装或失效(如自贡市晨光科技园区谷草山返安房);供电线路设置不规范,线路老化,未做防雷接地(如西昌市旅游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
三是安全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未按照规范整理归档安全管理资料,资料内容缺失:设备进场检查、安装前检查、安装告知、安装后自检、联合验收、维修保养、旁站监督等环节记录资料缺失;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过程不规范,资料代签造假(如古蔺县金融商贸综合体)。
三、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相关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逐项整改销号,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起重机械要挂牌督办,该停则停、该修即修、该拆立拆、该罚必罚,确保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解决,并将整改及查处情况于8月15日前报送我厅。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结合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组织专业力量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的起重机械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压实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测、维保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控超出使用期限,老旧磨损严重、保养维护不当的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同时加强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从严查处套牌使用等违法行为,严防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7日